以弗所書 六章十節:
「我還有末了的話,你們要靠著主,倚賴他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
一連數天分享了由保羅所撰寫的經文,我們藉此認識了好些當時希臘文中,有關武器的專有名詞,如全副軍裝、寶劍和盾牌等。
而「剛強」亦是一個用於Hercules(大力士)身上的專有名詞,這可算是「11」的秘密。
至於「大能大力」,就是說及神藉主耶穌基督所施行的各類能看見、能觸摸,並能親身經歷的超自然神蹟。
這些都不是理論或哲理,卻是一個又一個能夠以肉眼看見,並介入人類歷史當中的高級數神蹟。
為何「大能大力」原文的意思是「大能的大力」呢?
如我曾經分享,「大力」是實質上施行看得見的神蹟。
而「大能」的原文意思,倒是十分有趣。
這詞可用來形容一名健碩的男士,甚至乎,它可用來形容當時保羅所引用的角色,而這角色就好比現今的「世界先生」。
要知道,當時於希臘的人像雕塑中,好些人物的肌肉,就像今時今日「世界先生」般的級數。
原來,保羅正以「大能」來形容一名滿身肌肉的「世界先生」。
從其身形便可知,他是慣性作出鍛鍊,而對於搬運一些數十磅的物件,可謂等閒之事。
這詞亦形容了他有足夠有餘的能力,去應付日常的生活,以及一些輕省的搬運工作。
簡單來說,它可用來形容某人有絕對性的駕御能力。
事實上,能衛冕「世界先生」這名銜的,其力量不僅超乎常人,
而且,他必須於比賽當中,勝過所有挑戰者。
總括而言,「大能」代表某人如「世界先生」一樣;
「大力」則代表了行動或事件的成就。
究竟,世上有沒有人的能力比神還大呢?
全宇宙當中,誰的才能可及得上神呢?
原來,這節經文正提醒我們必須定睛於神的身上。
要知道,神藉著指頭,便可創造天上的星宿和地球;
其大能的膀臂,除能拯救以色列人外,亦拯救了我們;
神一發命令,世界就被造;
神一發聲音,地就震動。
由此可見,神的能力何等偉大。
原來,當「大能」和「大力」放在一起的時候,便告訴了我們神兩種能力的級數。
第一,神是實質上的力量、才能和智慧的代表者。
第二,神能施行各類的神蹟,如叫死人復活、施行十災、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並以鵪鶉、嗎哪來餵養他們。
顯然,祂能成就每一項事工。
這節經文正指出,我們可像充電池一般,被完全充滿這兩種級數的力量和特質。
換句話說,我們可變為「剛強的人」,而跟神同樣擁有「大能大力」。
那我們怎樣才可成為「剛強的人」呢?
就是靠著主,倚賴祂的「大能大力」了。
剛才,我以充電池來對比我們可充滿神的「大力」,
但原來,除此之外,這裡說到我們可以充滿祂的「大能」。
換言之,我們也能成為屬靈的「世界先生」。
簡單來說,一枚充電池經充電後,便充滿電力;
但它絕不能於充電的時候,漸漸成為一間製造電力的發電廠吧!
然而,這節經文所說的,卻是我們不單能擁有成就級的力量,更可擁有本質上源源不絕的能力;
就如一枚充電池竟然可於充電的過程中,成為發電廠。
要知道,神的「大能大力」,就如一所高發電量的發電廠。
發電廠好比「大能」,電力好比「大力」。
謹記,我們可以靠著主,倚賴祂的「大能」和「大力」,而成為充滿這兩樣東西的基督徒呢!
以弗所書 六章十節:
「我還有末了的話,你們要靠著主,倚賴他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