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和他妻子"
記錄中共有 7298 節經文。 這是第 21 至 30 節
申 命 記 18:5
因為耶
和華─你的 神從你各支派中將
他揀選出來,使
他和他子孫永遠奉耶
和華的名侍立,事奉。
利 未 記 6:20
「當亞倫受膏的日
子,
他和他子孫所要獻給耶
和華的供物,就是細麵伊法十分之一,為常獻的素祭:早晨一半,晚上一半。
利 未 記 24:9
這餅是要給亞倫
和他子孫的;
他們要在聖處吃,為永遠的定例,因為在獻給耶
和華的火祭中是至聖的。」
耶 利 米 書 6:12
他們的房屋、田地,
和妻子都必轉歸別人;我要伸手攻擊這地的居民。這是耶
和華說的。
加 拉 太 書 3:16
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
和他子孫說的。 神並不是說眾
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
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彼 得 前 書 3:7
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原文是知識)
和妻子同住;因
他比你軟弱(比你軟弱:原文作是軟弱的器皿),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
他。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
利 未 記 7:34
因為我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取了這搖的胸
和舉的腿給祭司亞倫
和他子孫,作
他們從以色列人中所永得的分。」
出 埃 及 記 29:28
作亞倫
和他子孫從以色列人中永遠所得的分,因為是舉祭。這要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作為獻給耶
和華的舉祭。
利 未 記 22:2
「你吩咐亞倫
和他子孫說:要遠離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給我的聖物,免得褻瀆我的聖名。我是耶
和華。
利 未 記 22:18
「你曉諭亞倫
和他子孫,並以色列眾人說:以色列家中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凡獻供物,無論是所許的願,是甘心獻的,就是獻給耶
和華作燔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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