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也娶"
記錄中共有 3624 節經文。 這是第 21 至 30 節
以 賽 亞 書 62:4
你必不再稱為撇棄的;你的地
也不再稱為荒涼的。你卻要稱為我所喜悅的;你的地
也必稱為有夫之婦。因為耶和華喜悅你,你的地
也必歸他。
申 命 記 24:5
「新
娶妻之人不可從軍出征,
也不可託他辦理甚麼公事,可以在家清閒一年,使他所
娶的妻快活。
利 未 記 21:7
不可
娶妓女或被污的女人為妻,
也不可
娶被休的婦人為妻,因為祭司是歸 神為聖。
馬 太 福 音 13:13
所以我用比喻對他們講,是因他們看
也看不見,聽
也聽不見,
也不明白。
路 加 福 音 16:18
凡休妻另
娶的就是犯姦淫;
娶被休之妻的
也是犯姦淫。
耶 利 米 書 20:4
因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你自覺驚嚇,你
也必使眾朋友驚嚇;他們必倒在仇敵的刀下,你
也必親眼看見;我必將猶大人全交在巴比倫王的手中,他要將他們擄到巴比倫去,
也要用刀將他們殺戮。
耶 利 米 書 22:15
難道你作王是在乎造香柏木樓房爭勝嗎?你的父親豈不是
也吃
也喝、
也施行公平和公義嗎?那時他得了福樂。
創 世 記 34:21
「這些人與我們和睦,不如許他們在這地居住,做買賣;這地
也寬闊,足可容下他們。我們可以
娶他們的女兒為妻,
也可以把我們的女兒嫁給他們。
以 賽 亞 書 41:26
誰從起初指明這事,使我們知道呢?誰從先前說明,使我們說他不錯呢?誰
也沒有指明,誰
也沒有說明。誰
也沒有聽見你們的話。
馬 太 福 音 19:9
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
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
娶那被休的婦人,
也是犯姦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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