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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中共有 7098 節經文。 這是第 61 至 70 節
羅 馬 書 1:17
 神的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人必因信得生。

羅 馬 書 10:3
不知道 神的,想要立自己的,就不服 神的了。

約 伯 記 35:2
你以有理,或以你的公勝於 神的公

耶 利 米 書 22:10
不要死人哭號;不要他悲傷,卻要離家出外的人大大哭號;因他不得再回來,也不得再見他的本國。

創 世 記 43:32
他們就約瑟單擺了一席,那些人又擺了一席,也和約瑟同吃飯的埃及人另擺了一席,因埃及人不可和希伯來人一同吃飯;那原是埃及人所厭惡的。

列 王 紀 下 22:13
「你們去我、民、猶大眾人,以這書上的話求問耶和華;因我們列祖沒有聽從這書上的言語,沒有遵著書上所吩咐我們的去行,耶和華就向我們大發烈怒。」

箴 言 17:26
刑罰不善;責打君子

希 伯 來 書 2:9
惟獨見那成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或作:惟獨見耶穌暫時比天使小);因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冠冕,叫他因著 神的恩,人人嘗了死味。

彼 得 前 書 3:18
因基督也曾一次罪受苦(有古卷作:受死),就是的代替不的,要引我們到 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

哥 林 多 前 書 14:22
這樣看來,說方言不是信的人作證據,乃是不信的人;作先知講道不是不信的人作證據,乃是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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