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要按"
記錄中共有 6966 節經文。 這是第 31 至 40 節
利 未 記 27:16
「人若將承受為業的幾分地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你這地撒種多少估定價值,若撒大麥一賀梅珥,估價五十舍客勒。

以 賽 亞 書 60:22
至小的族加增千倍;微弱的國必成為強盛。我─耶和華定期速成這事。

民 數 記 30:2
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

詩 篇 96:10
人在列邦中說:耶和華作王!世界就堅定,不得動搖;他公正審判眾民。

民 數 記 9:3
就是本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你們在所定的日期守這節,這節的律例典章而守。」

使 徒 行 傳 24:6
連聖殿他也想污穢;我們把他捉住了。(有古卷在此有:我們的律法審問,

利 未 記 27:8
他若貧窮,不能照你所估定的價,就把他帶到祭司面前,祭司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

羅 馬 書 7:6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著心靈(心靈:或作聖靈)的新樣,不著儀文的舊樣。

出 埃 及 記 21:22
「人若彼此爭鬥,傷害有孕的婦人,甚至墜胎,隨後卻無別害,那傷害他的,總婦人的丈夫所的,照審判官所斷的,受罰。

民 數 記 28:2
「你吩咐以色列人說:『獻給我的供物,就是獻給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你們日期獻給我』;

123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