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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中共有 6051 節經文。 這是第 71 至 80 節
耶 利 米 書 25:9
我必召北方的眾族和我僕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來攻擊地和地的居民,並四圍一切的國民。我要將他們盡行滅絕,以致他們令人驚駭、嗤笑,並且永久荒涼。是耶和華說的。

但 以 理 書 10:1
波斯王古列第三年,有事顯給稱為伯提沙撒的但以理。事是真的,是指著大爭戰;但以理通達事,明白異象。

耶 利 米 書 26:12
耶利米就對眾首領和眾民說:「耶和華差遣我預言,攻擊殿和城,說你們所聽見的一切話。

彌 迦 書 7:12
當那日,人必從亞述,從埃及的城邑,從埃及到大河,從海到那海,從山到那山,都歸到你裡。

申 命 記 29:15
凡與我們一同站在耶和華─我們 神面前的,並今日不在我們裡的人,我也與他們立約,起誓。

耶 利 米 書 26:15
但你們要確實地知道,若把我治死,就使無辜人的血歸到你們和城,並其中的居民了;因為耶和華實在差遣我到你們裡來,將一切話傳與你們耳中。」

以 賽 亞 書 49:21
那時你心裡必說:我既喪子獨居,是被擄的,漂流在外。誰給我生些?誰將些養大呢?撇下我一人獨居的時候,些在哪裡呢?

士 師 記 18:3
他們臨近米迦的住宅,聽出那少年利未人的口音來,就進去問他說:「誰領你到裡來?你在裡做甚麼?你在裡得甚麼?」

約 書 亞 記 9:24
他們回答約書亞說:「因為有人實在告訴你的僕人,耶和華─你的 神曾吩咐他的僕人摩西,把全地賜給你們,並在你們面前滅絕地的一切居民,所以我們為你們的緣故甚怕喪命,就行了事。

以 斯 拉 記 9:12
所以不可將你們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為你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樣你們就可以強盛,吃地的美物,並遺留地給你們的子孫永遠為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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