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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中共有 15489 節經文。 這是第 51 至 60 節
腓 立 比 書 1:27
只要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叫我或來見,或不在那裡,可以聽見的景況,知道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

士 師 記 9:2
「請問示劍的眾人說,是耶路巴力的眾子七十人都管理好呢?還是一人管理好呢?又要記念我是的骨肉。」

出 埃 及 記 6:7
我要以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的 神。要知道我是耶和華─的 神,是救脫離埃及人之重擔的。

利 未 記 26:17
我要向變臉,就要敗在仇敵面前。恨惡的,必轄管;無人追趕,卻要逃跑。

馬 太 福 音 11:17
吹笛,不跳舞;我舉哀,不捶胸。

路 加 福 音 13:35
看哪,的家成為荒場留給。我告訴,從今以後不得再見我,直等到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

創 世 記 42:16
須要打發中間一個人去,把的兄弟帶來。至於,都要囚在這裡,好證驗的話真不真,若不真,我指著法老的性命起誓,一定是奸細。」

以 西 結 書 34:4
瘦弱的,沒有養壯;有病的,沒有醫治;受傷的,沒有纏裹;被逐的,沒有領回;失喪的,沒有尋找;但用強暴嚴嚴地轄制。

利 未 記 26:26
我要折斷的杖,就是斷絕的糧。那時,必有十個女人在一個爐子給烤餅,按分量秤給要吃,也吃不飽。

申 命 記 5:33
耶和華─ 神所吩咐行的,都要去行,使可以存活得福,並使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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