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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中共有 462 節經文。 這是第 21 至 30 節
路 得 記 4:10
又娶了瑪倫的摩押女子路得為,好在死人的產業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滅沒。你們今日可以作見證。」

列 王 紀 上 14:2
耶羅波安對他的說:「你可以起來改裝,使人不知道你是耶羅波安的,往示羅去,在那裡有先知亞希雅。他曾告訴我說,你必作這民的王。

歷 代 志 下 11:21
羅波安娶十八個,立六十個妾,生二十八個兒子,六十個女兒;他卻愛押沙龍的女兒瑪迦,比愛別的妾更甚。

以 弗 所 書 5:28
丈夫也當照樣愛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子便是愛自己了。

撒 母 耳 記 上 27:3
大衛和他的兩個,就是耶斯列人亞希暖和作過拿八的迦密人亞比該,並跟隨他的人,連各人的眷屬,都住在迦特的亞吉那裡。

哥 林 多 前 書 7:39
丈夫活著的時候,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

創 世 記 26:7
那地方的人問到他的子,他便說:「那是我的妹子。」原來他怕說:「是我的子」;他心裡想:「恐怕這地方的人為利百加的緣故殺我,」因為他容貌俊美。

馬 可 福 音 10:11
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子;

哥 林 多 前 書 7: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子;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撒 母 耳 記 下 2:2
於是大衛和他的兩個─一個是耶斯列人亞希暖,一個是作過迦密人拿八的亞比該─都上那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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