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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中共有 826 節經文。 這是第 61 至 70 節
列 王 紀 下 10:11
亞哈家在耶斯列所剩下的人和他的大臣、密友、祭司,耶戶盡都殺了,沒有留下一個。

歷 代 志 上 17:6
我同以色列人所走的地方,我何曾向以色列的一個士師,就是我吩咐牧養我民的說:你為何不給我建造香柏木的殿宇呢?』

歷 代 志 上 29:8
有寶石的都交給革順人耶歇,送入耶和華殿的府庫。

歷 代 志 下 15:13
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 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

歷 代 志 下 31:21
他所行的,無論是辦 神殿的事,是遵律法守誡命,是尋求他的 神,都是盡心去行,無不亨通。

歷 代 志 下 36:20
脫離刀劍的,迦勒底王都擄到巴比倫去,作他和他子孫的僕婢,直到波斯國興起來。

以 斯 拉 記 1:4
剩下的人,無論寄居何處,那地的人要用金銀、財物、牲畜幫助他,另外也要為耶路撒冷 神的殿甘心獻上禮物。』」

以 斯 拉 記 7:23
天上之 神所吩咐的,當為天上 神的殿詳細辦理。為何使忿怒臨到王和王眾子的國呢?

以 斯 拉 記 7:26
不遵行你 神律法和王命令的人就當速速定他的罪,或治死,或充軍,或抄家,或囚禁。」

以 斯 拉 記 9:4
為以色列 神言語戰兢的,都因這被擄歸回之人所犯的罪聚集到我這裡來。我就驚懼憂悶而坐,直到獻晚祭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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