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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中共有 7149 節經文。 這是第 21 至 30 節
創 世 記 13:15
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

啟 示 錄 2:26
那得勝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給他權柄制伏列國;

詩 篇 84:11
因為耶和華─ 神是日頭,是盾牌,下恩惠和榮耀。他未嘗留下一樣好處不給那些行動正直的人。

詩 篇 67:6
地已經出了土產; 神─就是我們的 神福與我們。

申 命 記 32:49
「你上這亞巴琳山中的尼波山去,在摩押地與耶利哥相對,觀看我所給以色列人為業的迦南地。

耶 利 米 書 29:32
所以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刑罰尼希蘭人示瑪雅和他的後裔,他必無一人存留住在這民中,也不得見我所與我百姓的福樂,因為他向耶和華說了叛逆的話。這是耶和華說的。』」

申 命 記 16:15
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你當向耶和華─你的 神守節七日;因為耶和華─你 神在你一切的土產上和你手裡所辦的事上福與你,你就非常地歡樂。

提 摩 太 前 書 6:17
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自高,也不倚靠無定的錢財;只倚靠那厚百物給我們享受的 神。

耶 利 米 書 25:27
「你對他們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你們喝,且喝醉,嘔吐,且跌倒,不得再起來,都因我使刀劍臨到你們中間。』

民 數 記 33:54
你們按家室拈鬮,承受那地;人多的,把產業多分給他們;人少的,把產業少分給他們。拈出何地給何人,就歸何人。你們按宗族的支派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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