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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中共有 1578 節經文。 這是第 1 至 10 節
以 西 結 書 42:13
他對我說:「順著空地的南屋北屋,都是屋;親近耶和華的祭司當在那裡吃的物,也當在那裡放的物,就是素祭、贖罪祭,和贖愆祭,因此處為

以 賽 亞 書 57:15
因為那上、永遠長存(原文是住在永遠)、名為者的如此說:我住在的所在,也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要使謙卑人的靈甦醒,也使痛悔人的心甦醒。

民 數 記 18:9
以色列人歸給我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經火的,都為之物,要歸給你和你的子孫。

出 埃 及 記 30:29
要使這些物成為,好成為;凡挨著的都成為

出 埃 及 記 29:37
要潔淨壇七天,使壇成,壇就成為。凡挨著壇的都成為。」

民 數 記 18:10
你要拿這些當物吃;凡男丁都可以吃。你當以此物為

利 未 記 10:17
「這贖罪祭既是的,主又給了你們,為要你們擔當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你們為何沒有在所吃呢?

利 未 記 21:22
 神的食物,無論是的,的,他都可以吃。

猶 大 書 1:20
親愛的弟兄啊,你們卻要在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靈裡禱告,

出 埃 及 記 15:11
耶和華啊,眾神之中,誰能像你?誰能像你─榮,可頌可畏,施行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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