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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中共有 673 節經文。 這是第 31 至 40 節
利 未 記 27:28
「但一切永
獻的,就是人從他所有永
獻給耶和華的,無論是人,是牲畜,是他承受為業的地,都不可賣,也不可贖。凡永
獻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至聖。
瑪 拉 基 書 1:8
你們將瞎眼的
獻為祭物,這不為惡嗎?將瘸腿的、有病的
獻上,這不為惡嗎?你
獻給你的省長,他豈喜悅你,豈能看你的情面嗎?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民 數 記 28:9
當安息日,要
獻兩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並用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二為素祭,又將同
獻的奠祭
獻上。
民 數 記 28:10
這是每安息日
獻的燔祭;那常
獻的燔祭和同
獻的奠祭在外。
羅 馬 書 6: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
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
獻給 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
獻給 神。
以 西 結 書 46:7
他也要預備素祭,為公牛
獻一伊法細麵,為公綿羊
獻一伊法細麵,為羊羔照他的力量而
獻,一伊法細麵加油一欣。
民 數 記 28: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
獻給我的供物,就是
獻給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你們要按日期
獻給我』;
以 賽 亞 書 66:3
假冒為善的宰牛,好像殺人,
獻羊羔,好像打折狗項,
獻供物,好像
獻豬血,燒乳香,好像稱頌偶像。這等人揀選自己的道路,心裡喜悅行可憎惡的事。
民 數 記 6:17
也要把那隻公羊和那筐無酵餅
獻給耶和華作平安祭,又要將同
獻的素祭和奠祭
獻上。
利 未 記 22:21
凡從牛群或是羊群中,將平安祭
獻給耶和華,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甘心
獻的,所
獻的必純全無殘疾的才蒙悅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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