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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中共有 2209 節經文。 這是第 31 至 40 節
創 世 記 37:22
又說:「不
可流他的血,
可以把他丟在這野地的坑裡,不
可下手害他」。流便的意思是要救他脫離他們的手,把他歸還他的父親。
出 埃 及 記 30:9
在這壇上不
可奉上異樣的香,不
可獻燔祭、素祭,也不
可澆上奠祭。
腓 立 比 書 3:4
其實,我也
可以靠肉體;若是別人想他
可以靠肉體,我更
可以靠著了。
列 王 紀 下 6:22
回答說:「不
可擊殺他們!就是你用刀用弓擄來的,豈
可擊殺他們嗎【或作也不
可擊殺,何況這些人呢】?當在他們面前設擺飲食,使他們吃喝回到他們的主人那裡。」
申 命 記 24:5
「新娶妻之人不
可從軍出征,也不
可託他辦理甚麼公事,
可以在家清閒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
士 師 記 13:14
葡萄樹所結的都不
可吃,清酒濃酒都不
可喝,一切不潔之物也不
可吃。凡我所吩咐的,他都當遵守。」
耶 利 米 哀 歌 2:13
耶路撒冷的民哪,我
可用甚麼向你證明呢?我
可用甚麼與你相比呢?錫安的民哪,我
可拿甚麼和你比較,好安慰你呢?因為你的裂口大如海,誰能醫治你呢?
利 未 記 11:11
這些無翅無鱗、以為
可憎的,你們不
可吃牠的肉;死的也當以為
可憎。
利 未 記 19:15
「你們施行審判,不
可行不義;不
可偏護窮人,也不
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
申 命 記 14:21
「凡自死的,你們都不
可吃,
可以給你城裡寄居的吃,或賣與外人吃,因為你是歸耶和華─你 神為聖潔的民。「不
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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