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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中共有 6158 節經文。 這是第 21 至 30 節
申 命 記 12:18
但
要在
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吃,在
耶和華─你 神所
要選擇的地方,你
和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都可以吃;也
要因你手所辦的,在
耶和華─你 神面前歡樂。
士 師 記 5:3
君王啊,
要聽!王子啊,
要側耳而聽!我
要向
耶和華歌唱;我
要歌頌
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
出 埃 及 記 15:1
那時,摩西
和以色列人向
耶和華唱歌說:我
要向
耶和華歌唱,
因他大大戰勝,將馬
和騎馬的投在海中。
以 賽 亞 書 23:18
他的貨財
和利息
要歸
耶和華為聖,必不積攢存留;
因為他的貨財必為住在
耶和華面前的人所得,使他們吃飽,穿耐久的衣服。
列 王 紀 下 7:1
以利沙說:「你們
要聽
耶和華的話,
耶和華如此說:明日約到這時候,在撒馬利亞城門口,一細亞細麵
要賣銀一舍客勒,二細亞大麥也
要賣銀一舍客勒。」
申 命 記 5:5
那時我站在
耶和華和你們中間,
要將
耶和華的話傳給你們;
因為你們懼怕那火,沒有上山─說:
以 賽 亞 書 56:6
還有那些與
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
要事奉他,
要愛
耶和華的名,
要作他的僕人─就是凡守安息日不干犯,又持守他(原文是我)約的人。
申 命 記 1:21
看哪,
耶和華─你的 神已將那地擺在你面前,你
要照
耶和華─你列祖的 神所說的上去得那地為業;不
要懼怕,也不
要驚惶。』
申 命 記 26:2
就
要從
耶和華─你 神賜你的地上將所收的各種初熟的土產取些來,盛在筐子裡,往
耶和華─你 神所選擇
要立為他名的居所去,
詩 篇 96:1
你們
要向
耶和華唱新歌!全地都
要向
耶和華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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