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的地"
記錄中共有 25132 節經文。 這是第 61 至 70 節
約 書 亞 記 13:27
並谷中
的伯‧亞蘭、伯‧寧拉、疏割、撒分,就是希實本王西宏國中
的餘
地,以及約旦河與靠近約旦河
的地,直到基尼烈海
的極邊,都在約旦河東。
民 數 記 10:33
以色列人離開耶和華
的山,往前行了三天
的路程;耶和華
的約櫃在前頭行了三天
的路程,為他們尋找安歇
的地方。
利 未 記 25:28
倘若不能為自己得回所賣
的,仍要存在買主
的手裡直到禧年;到了禧年,
地業要出買主
的手,自己便歸回自己
的地業。
歷 代 志 下 7:14
這稱為我名下
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
的面,轉離他們
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
的罪,醫治他們
的地。
以 西 結 書 6:13
他們被殺
的人倒在他們祭壇四圍
的偶像中,就是各高岡、各山頂、各青翠樹下、各茂密
的橡樹下,乃是他們獻馨香
的祭牲給一切偶像
的地方。那時,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以 賽 亞 書 18:2
差遣使者在水面上,坐蒲草船過海。先知說:你們快行
的使者,要到高大光滑
的民那裡去。自從開國以來,那民極其可畏,是分
地界踐踏人
的;他們
的地有江河分開。
申 命 記 30:20
且愛耶和華─你
的 神,聽從他
的話,專靠他;因為他是你
的生命,你
的日子長久也在乎他。這樣,你就可以在耶和華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所賜
的地上居住。」
以 賽 亞 書 1:7
你們
的地土已經荒涼;你們
的城邑被火焚毀。你們
的田
地在你們眼前為外邦人所侵吞,既被外邦人傾覆就成為荒涼。
歷 代 志 下 34:31
王站在他
的地位上,在耶和華面前立約,要盡心盡性
地順從耶和華,遵守他
的誡命、法度、律例,成就這書上所記
的約言;
利 未 記 23:22
「在你們
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
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
的。我是耶和華─你們
的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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