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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中共有 7441 節經文。 這是第 1 至 10 節
利 未 記 1:14
人奉給耶和華的,若以鳥燔祭,就要獻斑鳩或是雛鴿

利 未 記 1: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中間若有人獻給耶和華,要從牛群羊群中獻牲畜

以 賽 亞 書 66:20
他們必將你們的弟兄從列國中送回,使他們或騎馬,或坐車,坐轎,騎騾子,騎獨峰駝,到我的聖山耶路撒冷,作獻給耶和華,好像以色列人用潔淨的器皿盛奉到耶和華的殿中;這是耶和華說的。

利 未 記 27:9
「所許的若是牲畜,就是人獻給耶和華的,凡這一類獻給耶和華的,都要成聖。

利 未 記 4:28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所犯的罪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山羊

民 數 記 7:19
他獻的是:一個銀盤子,重一百三十舍客勒,一個銀碗,重七十舍客勒,都是按聖所的平,也都盛滿了調油的細麵作素祭;

利 未 記 3:7
若獻一隻羊羔,必在耶和華面前獻上,

利 未 記 2:1
「若有人獻素祭給耶和華,要用細麵澆上油,加上乳香,

創 世 記 4:3
有一日,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獻給耶和華;

詩 篇 119:108
耶和華啊,求你悅納我口中的讚美,又將你的典章教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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