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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中共有 291 節經文。 這是第 1 至 10 節
利 未 記 27:11
不潔淨,是不可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就要把安置在祭司面前。

利 未 記 24:18
打死的,必賠上,以命償命。

利 未 記 24:21
打死的,必賠上;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希 伯 來 書 13:11
原來的血被大祭司帶入聖所作贖罪祭;的身子被燒在營外。

創 世 記 47:17
於是他們把趕到約瑟那裡,約瑟就拿糧食換了他們的牛、羊、驢、馬;那一年因換他們一切的,就用糧食養活他們。

出 埃 及 記 9:19
現在你要打發人把你的和你田間一切所有的催進來;凡在田間不收回家的,無論是人是,冰雹必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必死。』」

出 埃 及 記 9:4
耶和華要分別以色列的和埃及的,凡屬以色列人的,一樣都不死。』」

民 數 記 32:1
流便子孫和迦得子孫的極其眾多;他們看見雅謝地和基列地是可牧放之地,

申 命 記 3:19
但你們的妻子、孩子、(我知道你們有許多的)可以住在我所賜給你們的各城裡。

出 埃 及 記 22:5
「人若在田間或在葡萄園裡放,任憑上別人的田裡去吃,就必拿自己田間上好的和葡萄園上好的賠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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