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山羊羔"
記錄中共有 1406 節經文。 這是第 1 至 10 節
民 數 記 15:11
「獻公牛、公綿、綿,每隻都要這樣辦理。

出 埃 及 記 34:26
地裡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華─你 神的殿。不可用母的奶煮。」

出 埃 及 記 23:19
「地裡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華─你 神的殿。不可用母的奶煮。」

申 命 記 14:21
「凡自死的,你們都不可吃,可以給你城裡寄居的吃,或賣與外人吃,因為你是歸耶和華─你 神為聖潔的民。「不可用母的奶煮。」

以 賽 亞 書 11:6
豺狼必與綿同居,豹子與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牽引牠們。

歷 代 志 下 35:7
約西亞從群畜中賜給在那裡所有的人民,綿三萬隻,牛三千隻,作逾越節的祭物;這都是出自王的產業中。

創 世 記 27:9
你到群裡去,給我拿兩隻肥來,我便照你父親所愛的給他做成美味。

創 世 記 38:17
猶大說:「我從群裡取一隻,打發人送來給你。」他瑪說:「在未送以先,你願意給我一個當頭嗎?」

雅 歌 1:8
你這女子中極美麗的,你若不知道,只管跟隨群的腳蹤去,把你的牧放在牧人帳棚的旁邊。

創 世 記 27:16
又用皮包在雅各的手上和頸項的光滑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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