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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中共有 478 節經文。 這是第 1 至 10 節
約 書 亞 記 24:15
若是你們以事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的: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的神呢?是你們所住這地的亞摩利人的神呢?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耶和華。」

申 命 記 18:7
就要耶和華─他 神的名事,像他眾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一樣。

馬 太 福 音 6:24
「一個人不能事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 神,又事瑪門(瑪門:財利的意思)。」

路 加 福 音 16:13
一個僕人不能事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 神,又事瑪門。

馬 太 福 音 7:22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你的名傳道,你的名趕鬼,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歷 代 志 下 29:31
希西家說:「你們既然歸耶和華為聖,就要前來把祭物和感謝祭到耶和華殿裡。」會眾就把祭物和感謝祭來,凡甘心樂意的也將燔祭來。

約 書 亞 記 24:14
現在你們要敬畏耶和華,誠心實意的事他,將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和在埃及所事的神除掉,去事耶和華。

民 數 記 7:3
他們把自己的供物送到耶和華面前,就是六輛篷子車和十二隻公牛。每兩個首領獻一輛車,每首領獻一隻牛。他們把這些都到帳幕前。

約 翰 福 音 5:43
我父的名來,你們並不接待我;若有別人自己的名來,你們倒要接待他。

彌 迦 書 4:5
萬民各己神的名而行;我們卻永永遠遠耶和華─我們 神的名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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