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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中共有 17474 節經文。 這是第 1 至 10 節
歷 代 志 下 19:10
住在各城裡的弟兄,若有爭訟的事來這裡,或為流血,或犯律法、誡命、律例、典章,要警戒他,免得他得罪耶和華,以致他的忿怒臨的弟兄;這樣行,就沒有罪了。

約 書 亞 記 23:13
要確實知道,耶和華─的 神必不再將他眼前趕出;他卻要成為的網羅、機檻、肋上的鞭、眼中的刺,直在耶和華─ 神所賜的這美地上滅亡。

申 命 記 3:20
弟兄在約旦河那邊,也得耶和華─ 神所賜給他的地,又使他得享平安,與一樣,才可以回我所賜給為業之地。』

約 書 亞 記 23:15
耶和華─ 神所應許的一切福氣怎樣臨身上,耶和華也必照樣使各樣禍患臨身上,直從耶和華─ 神所賜的這美地上除滅。

出 埃 及 記 33:5
耶和華對摩西說:「告訴以色列人說:『耶和華說:是硬著頸項的百姓,我若一霎時臨中間,必滅絕。現在要把身上的妝飾摘下來,使我可以知道怎樣待。』」

利 未 記 26:25
我又要使刀劍臨,報復背約的仇;聚集在各城內,降瘟疫在中間,也必將交在仇敵的手中。

帖撒羅尼迦前書 1:5
因為我的福音傳那裡,不獨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和聖靈,並充足的信心,正如知道、我那裡,為的緣故是怎樣為人。

耶 利 米 書 16:13
所以我必將從這地趕出,直趕列祖素不認識的地。在那裡必晝夜事奉別神,因為我必不向施恩。』」

耶 利 米 書 42:21
我今日將這話告訴,耶和華─的 神為的事差遣我那裡說的,卻一樣沒有聽從。

路 加 福 音 13:35
看哪,的家成為荒場留給。我告訴,從今以後不得再見我,直等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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