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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中共有 1634 節經文。 這是第 1 至 10 節
利 未 記 23:37
「這是耶和華的節期,就是你們宣告為聖會的節期;、燔、素物,並奠,各歸各日,獻給耶和華。

利 未 記 23:36
七日內獻給耶和華。第八日當守聖會,獻給耶和華。這是嚴肅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利 未 記 23:27
「七月初十是贖罪日;你們守為聖會,並刻苦己心,也獻給耶和華。

利 未 記 23:8
獻給耶和華七日。第七日是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利 未 記 23:25
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獻給耶和華。」

申 命 記 17:18
他登了國位,就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

約 書 亞 記 22:23
為自己築壇,轉去不跟從耶和華,或是、素、平安獻在壇上,願耶和華親自討我們的罪。

利 未 記 10:15
所舉的腿,所搖的胸,他們的脂油一同帶來當搖,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歸你和你兒子,當作永得的分,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的。」

申 命 記 27:6
用沒有鑿過的石頭築耶和華─你 神的壇,在壇上獻給耶和華─你的 神。

詩 篇 56:12
 神啊,我向你所許的願在我身上;我感謝獻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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