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羔"
記錄中共有 221 節經文。 這是第 1 至 10 節
啟 示 錄 17:14
他們與羊爭戰,羊必勝過他們,因為羊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同著羊的,就是蒙召、被選、有忠心的,也必得勝。

以 賽 亞 書 11:6
豺狼必與綿羊同居,豹子與山羊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牽引牠們。

民 數 記 15:11
「獻公牛、公綿羊、綿羊、山羊,每隻都要這樣辦理。

出 埃 及 記 12:4
若是一家的人太少,吃不了一隻羊,本人就要和他隔壁的鄰舍共取一隻。你們預備羊,要按著人數和飯量計算。

撒 母 耳 記 下 12:3
窮人除了所買來養活的一隻小母羊之外,別無所有。羊在他家裡和他兒女一同長大,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懷中,在他看來如同女兒一樣。

利 未 記 14:10
「第八天,他要取兩隻沒有殘疾的公羊和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母羊,又要把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三為素祭,並油一羅革,一同取來。

啟 示 錄 14:4
這些人未曾沾染婦女,他們原是童身。羊無論往那裡去,他們都跟隨他。他們是從人間買來的,作初熟的果子歸與 神和羊。

歷 代 志 下 35:7
約西亞從群畜中賜給在那裡所有的人民,綿羊和山羊三萬隻,牛三千隻,作逾越節的祭物;這都是出自王的產業中。

民 數 記 6:14
他要將供物奉給耶和華,就是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作燔祭,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母羊作贖罪祭,和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作平安祭,

出 埃 及 記 34:26
地裡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華─你 神的殿。不可用山羊母的奶煮山羊。」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