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的事"
記錄中共有 24819 節經文。 這是第 1 至 10 節
申 命 記 4:34
神何曾從別
的國中將一國
的人民領出來,用試驗、神蹟、奇
事、爭戰、大能
的手,和伸出來
的膀臂,並大可畏
的事,像耶和華─你們
的 神在埃及,在你們眼前為你們所行
的一切
事呢?
士 師 記 10:6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
的事,去
事奉諸巴力和亞斯他錄,並亞蘭
的神、西頓
的神、摩押
的神、亞捫人
的神、非利士人
的神,離棄耶和華,不
事奉他。
民 數 記 25:18
因為他們用詭計擾害你們,在毗珥
的事上和他們
的姊妹、米甸首領
的女兒哥斯比
的事上,用這詭計誘惑了你們;這哥斯比,當瘟疫流行
的日子,因毘珥
的事被殺了。」
哥 林 多 前 書 2:13
並且我們講說這些
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
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
的言語,將屬靈
的話解釋屬靈
的事(或作:將屬靈
的事講與屬靈
的人)。
傳 道 書 3:15
現今
的事早先就有了,將來
的事早已也有了,並且 神使已過
的事重新再來(或譯:並且 神再尋回已過
的事)。
傳 道 書 9:2
凡臨到眾人
的事都是一樣:義人和惡人都遭遇一樣
的事;好人,潔淨人和不潔淨人,獻祭
的與不獻祭
的,也是一樣。好人如何,罪人也如何;起誓
的如何,怕起誓
的也如何。
以 賽 亞 書 41:22
可以聲明,指示我們將來必遇
的事,說明先前
的是甚麼
事,好叫我們思索,得知
事的結局,或者把將來
的事指示我們。
耶 利 米 書 2:19
你自己
的惡必懲治你;你背道
的事必責備你。由此可知可見,你離棄耶和華─你
的 神,不存敬畏我
的心,乃為惡
事,為苦
事。這是主─萬軍之耶和華說
的。
出 埃 及 記 34:10
耶和華說:「我要立約,要在百姓面前行奇妙
的事,是在遍地萬國中所未曾行
的。在你四圍
的外邦人就要看見耶和華
的作為,因我向你所行
的是可畏懼
的事。
列 王 紀 上 11:38
你若聽從我一切所吩咐你
的,遵行我
的道,行我眼中看為正
的事,謹守我
的律例誡命,像我僕人大衛所行
的,我就與你同在,為你立堅固
的家,像我為大衛所立
的一樣,將以色列人賜給你。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