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2]
「你在這地方不可娶妻,生兒養女。
[3]
因為論到在這地方所生的兒女,又論到在這國中生養他們的父母,耶和華如此說:
[4]
他們必死得甚苦,無人哀哭,必不得葬埋,必在地上像糞土,必被刀劍和饑荒滅絕;他們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
[5]
耶和華如此說:「不要進入喪家,不要去哀哭,也不要為他們悲傷,因我已將我的平安、慈愛、憐憫從這百姓奪去了。這是耶和華說的。
[6]
連大帶小,都必在這地死亡,不得葬埋。人必不為他們哀哭,不用刀劃身,也不使頭光禿。
[7]
他們有喪事,人必不為他們擘餅,因死人安慰他們;他們喪父喪母,人也不給他們一杯酒安慰他們。
[8]
你不可進入宴樂的家,與他們同坐吃喝。
[9]
因為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你們還活著的日子在你們眼前,我必使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婦的聲音,從這地方止息了。
[10]
你將這一切的話指示這百姓。他們問你說:『耶和華為甚麼說,要降這大災禍攻擊我們呢?我們有甚麼罪孽呢?我們向耶和華─我們的 神犯了甚麼罪呢?』
[11]
你就對他們說:『耶和華說:因為你們列祖離棄我,隨從別神,事奉敬拜,不遵守我的律法,
[12]
而且你們行惡比你們列祖更甚;因為各人隨從自己頑梗的惡心行事,甚至不聽從我,
[13]
所以我必將你們從這地趕出,直趕到你們和你們列祖素不認識的地。你們在那裡必晝夜事奉別神,因為我必不向你們施恩。』」
[14]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人必不再指著那領以色列人從埃及地上來之永生的耶和華起誓,
[15]
卻要指著那領以色列人從北方之地,並趕他們到的各國上來之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並且我要領他們再入我從前賜給他們列祖之地。」
[16]
耶和華說:「我要召許多打魚的把以色列人打上來,然後我要召許多打獵的,從各山上、各岡上、各石穴中獵取他們。
[17]
因我的眼目察看他們的一切行為;他們不能在我面前遮掩,他們的罪孽也不能在我眼前隱藏。
[18]
我先要加倍報應他們的罪孽和罪惡;因為他們用可憎之屍玷污我的地土,又用可厭之物充滿我的產業。」
[19]
耶和華啊,你是我的力量,是我的保障;在苦難之日是我的避難所。列國人必從地極來到你這裡,說:我們列祖所承受的,不過是虛假,是虛空無益之物。
[20]
人豈可為自己製造神呢?其實這不是神。
[21]
耶和華說:「我要使他們知道,就是這一次使他們知道我的手和我的能力。他們就知道我的名是耶和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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