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後,他帶我到一座門,就是朝東的門。
[2]
以色列 神的榮光從東而來。他的聲音如同多水的聲音;地就因他的榮耀發光。
[3]
其狀如從前他來滅城的時候我所見的異象,那異象如我在迦巴魯河邊所見的異象,我就俯伏在地。
[4]
耶和華的榮光從朝東的門照入殿中。
[5]
靈將我舉起,帶入內院,不料,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
[6]
我聽見有一位從殿中對我說話。有一人站在我旁邊。
[7]
他對我說:「人子啊,這是我寶座之地,是我腳掌所踏之地。我要在這裡住,在以色列人中直到永遠。以色列家和他們的君王必不再玷污我的聖名,就是行邪淫、在錫安的高處葬埋他們君王的屍首,
[8]
使他們的門檻挨近我的門檻,他們的門框挨近我的門框;他們與我中間僅隔一牆,並且行可憎的事,玷污了我的聖名,所以我發怒滅絕他們。
[9]
現在他們當從我面前遠除邪淫和他們君王的屍首,我就住在他們中間直到永遠。
[10]
人子啊,你要將這殿指示以色列家,使他們因自己的罪孽慚愧,也要他們量殿的尺寸。
[11]
他們若因自己所行的一切事慚愧,你就將殿的規模、樣式、出入之處,和一切形狀、典章、禮儀、法則指示他們,在他們眼前寫上,使他們遵照殿的一切規模典章去做。
[12]
殿的法則乃是如此:殿在山頂上,四圍的全界要稱為至聖。這就是殿的法則。」
[13]
以下量祭壇,是以肘為度(這肘是一肘零一掌)。底座高一肘,邊寬一肘,四圍起邊高一掌,這是壇的座。
[14]
從底座到下層磴臺,高二肘,邊寬一肘。從小磴臺到大磴臺,高四肘,邊寬一肘。
[15]
壇上的供臺,高四肘。供臺的四拐角上都有角。
[16]
供臺長十二肘,寬十二肘,四面見方。
[17]
磴臺長十四肘,寬十四肘,四面見方。四圍起邊高半肘,底座四圍的邊寬一肘。臺階朝東。
[18]
他對我說:「人子啊,主耶和華如此說:建造祭壇,為要在其上獻燔祭灑血,造成的時候典章如下:
[19]
主耶和華說,你要將一隻公牛犢作為贖罪祭,給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後裔,就是那親近我、事奉我的。
[20]
你要取些公牛的血,抹在壇的四角和磴臺的四拐角,並四圍所起的邊上。你這樣潔淨壇,壇就潔淨了。
[21]
你又要將那作贖罪祭的公牛犢燒在殿外、聖地之外預定之處。
[22]
次日,要將無殘疾的公山羊獻為贖罪祭;要潔淨壇,像用公牛犢潔淨的一樣。
[23]
潔淨了壇,就要將一隻無殘疾的公牛犢和羊群中一隻無殘疾的公綿羊
[24]
奉到耶和華前。祭司要撒鹽在其上,獻與耶和華為燔祭。
[25]
七日內,每日要預備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也要預備一隻公牛犢和羊群中的一隻公綿羊,都要沒有殘疾的。
[26]
七日祭司潔淨壇,壇就潔淨了;要這樣把壇分別為聖。
[27]
滿了七日,自八日以後,祭司要在壇上獻你們的燔祭和平安祭;我必悅納你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上一章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