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解釋
彙編索引
詞語搜尋

希伯來詞彙 #5707 的意思

`ed {ayd}

沿用  05749 ; TWOT - 1576b; 陽性名詞

欽定本 - witness 69; 69

1) 見證
1a) 見證, 證言, 證據 (事物)
1b) 證人, 見證

希伯來詞彙 #5707 在聖經原文中出現的地方

`ed {ayd} 共有 70 個出處。 這是第 1 至 20 個出處。

創 世 記 31:44
來吧!你我二人可以立約,作你我中間的證據9001, 5707。」

創 世 記 31:48
拉班說:「今日這石堆作你我中間的證據5707。」因此這地方名叫迦累得,

創 世 記 31:50
你若苦待我的女兒,又在我的女兒以外另娶妻,雖沒有人知道,卻有 神在你我中間作見證5707。」

創 世 記 31:52
這石堆作證據5707,這柱子也作證據。我必不過這石堆去害你;你也不可過這石堆和柱子來害我。

出 埃 及 記 20:16
「不可作假見證5707陷害人。

出 埃 及 記 22:13
若被野獸撕碎,看守的要帶來當作證據5707,所撕的不必賠還。

出 埃 及 記 23:1
「不可隨夥佈散謠言;不可與惡人連手妄作見證5707

利 未 記 5:1
「若有人聽見發誓的聲音(或作:若有人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他本是見證5707,卻不把所看見的、所知道的說出來,這就是罪;他要擔當他的罪孽。

民 數 記 5:13
有人與他行淫,事情嚴密,瞞過他丈夫,而且他被玷污,沒有作見證的人5707,當他行淫的時候也沒有被捉住,

民 數 記 35:30
「無論誰故殺人,要憑幾個見證人5707的口把那故殺人的殺了,只是不可憑一個見證5707的口叫人死。

申 命 記 5:20
「『不可作假見證5707陷害人。

申 命 記 17:6
要憑兩#5707個人5707的口作見證5707將那當死的人治死;不可憑一個人5707的口作見證將他治死。

申 命 記 17:7
見證人5707要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申 命 記 19:15
「人無論犯甚麼罪,作甚麼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5707,總要憑兩#5707三個人的口作見證5707才可定案。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