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格與內涵(八十六)
品格與內涵
2017-10-26

神按祂的樣式創造人,
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
使我們獨一無二的,
不單是我們擁有個別獨特的才能和恩賜,
還有是我們透過思想意識的作用,
而在自己內部帶來變化的能力。
我們對自己的認識,對自己的定位,
以及我們將要實現的目標,
決定著我們在這個世界上的獨特的位置,
決定著我們潛能的發揮程度,所成就的小事和大事。
科學家認為人50%的個性與能力來自基因的遺傳,
50%不取決於遺傳,而取決於創造與發展。
若能夠做到這一點,
當然基督徒最希望的變化就是能與神共創,成就不可能的使命!
當然,我們必須承認有些事是無法改變,
比如身高,眼睛,膚色等等。
但是我們卻可以改變對現實、歷史的看法。
正如曼德拉效應,歷史是可以由真命天子、新婦改寫,
我們便知道神這種獨一無二的創造,
在這世界中能產生一種最極至、最優良的品質的人類。
我們常常聽到有人說:「我沒有什麼特別。」
實際上,每個人都是很特別的,
但如果人不相信神,亦不會相信這一點。
所以,人被造是獨一無二,是神獨特的揀選,
為要在我們不同人的身上,顯出衪是創造主,
甚至在信祂的人身上,彰顯出祂各樣的能力和榮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