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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查詢 2022-04-08
我剛聯絡香港朋友,叫她嘗試 download,但都不成功; 希望你們可以看看, 因為這些講道對我們很重要 :) 她回覆 : 個download file好似好大,我試用電腦download ,兩次都download咗一半就話下載不成功,之後我就唔再試第三次啦。
Dear Kit Man Erica Tang,

收到您的留言!謝謝,會繼續跟進。

Regards,
www.ziondaily.com Administrator.
2022-04-11 01:19:10
一般查詢 2022-04-08
您好!以下各項均可作為閣下的參考。謝謝你們。 立法會九題:立法禁止侮辱執勤中的公職人員 ********************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劉淑儀議員的提問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鄧國威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不少公職人員向本人反映,他們在執勤時經常受到一些市民以言語或不文動作挑釁。由於現行法例沒有特定條文把侮辱執勤中的公職人員列為刑事罪行,他們只能啞忍,因而產生不少負面情緒,以致士氣非常低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當局引用《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23條、《警隊條例》(第232章)第63條,以及《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12章)第36條分別向抗拒或阻礙公職人員或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的人士提出檢控的個案數目,以及當中定罪的數目;定罪個案當中,涉及被告人以言語或行為侮辱公職人員或警務人員的個案數目為何; (二)鑑於澳門的《刑法典》訂有「侮辱」罪的條文,而如果侮辱的對象為執勤中的公務員,罰則會加重(即「加重侮辱罪」),當局會否參考該等法律條文,研究立法禁止侮辱執勤中的公職人員;如否,原因為何; (三)鑑於現時《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139條訂明,「如任何人為執行[本]條例所訂的職責而行事,或為執行根據本條例作出或發出的命令或手令所訂的職責而行事,則另一人如故意妨礙、抗拒或辱罵該人,而[本]條例並無就此訂定其他條文,該另一人即屬犯罪」,當局會否考慮以這條文為藍本,訂立禁止辱罵其他執勤中的公職人員的法例;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當局現時向前線公職人員提供甚麼培訓、情緒輔導和支援,以應付執勤時受辱的情況? 答覆: 主席: (一)在二○○八至二○一二年,就《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 23 條、《警隊條例》(第232章)第63條及《侵害人身罪條例》(第 212 章)第36條的檢控數字及定罪數字載列於附件。   當局並沒有就被告人涉及以言語或行為侮辱公職人員的個案數目作出統計。 (二)及(三)在現行的法律下,純粹辱罵或侮辱他人或公職人員通常難以構成罪行。然而,如果有人在辱罵或侮辱他人或公職人員的同時,進一步干犯某些罪行,例如向公職人員使用恐嚇性、辱罵性或侮辱性的言詞,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其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則當局可考慮引用《公安條例》(第245章)第17B(2)條(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向有關人士採取行動。此外,若然有人威脅公職人員會使該人員的人身、名譽或財產遭受損害,意圖使他/她受驚;襲擊公職人員;毁壞公物;或抗拒或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有關部門可按情況考慮引用下列條例向涉案人士採取行動: i.《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24條(禁止某些恐嚇作為)或第60條(摧毀或損壞財產);或 ii.《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12章)第36條(意圖犯罪而襲擊或襲警等)、第39條(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或第40條(普通襲擊);或 iii.《警隊條例》(第232章)第63條(對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襲擊等或以虛假資料誤導警務人員的罰則);或 iv.《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23條(抗拒或阻礙公職人員或其他依法執行公務的人)等。   當然,當局在決定應否作出檢控前,須考慮每個個案的實際情況,包括犯案者的行為和有關法例的要求等。我們認為現行法例已提供足夠保障予公職人員,因此無需另行立法。雖然現時沒有計劃另立法例禁止侮辱公職人員,但會留意情況。 (四)公務員為社會服務,以專業及高效的態度執行職務,不應受到粗言穢語的侮辱。我們希望市民能夠理解和尊重秉公辦事和依法而行的同事。公務員事務局會繼續採取措施紓緩同事的壓力,包括為同事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培訓課程及熱線輔導服務,以協助他們處理衝突、管理壓力及維持良好的心理素質,以面對工作上的挑戰。現時每年約有三千多名同事參與公務員培訓處舉辦的多個相關培訓課程。至於公務員事務局提供的壓力管理熱線,服務內容包括進行電話及面談輔導、轉介員工予合適機構跟進個案及舉辦相關的主題講座。多個部門亦因應其運作情況,提供合適的輔導服務。此外,我們亦會透過推廣表彰及嘉許傑出公務員計劃,以表揚盡忠職守的同事,亦藉此讓市民了解公務員是以專業及不偏不倚的態度服務社會,應受尊重。 完 2013年12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4分 文章出處: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立法會九題:立法禁止侮辱執勤中的公職人員〉2013年12月11日(星期三)連結為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312/11/P201312110318.htm
Dear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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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ards,
www.ziondaily.com Administrator.
2022-04-14 15:01:41
一般查詢 2022-04-08
您好!以下各項可以給閣下參考。請垂注。 立法會五題:侮辱執法的公職人員 ****************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葛珮帆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的答覆: 問題:   警務處處長上月回應有關立法禁止侮辱執勤中警務人員行為的提問時表示,歡迎有多一條法例保障警務人員執法。此外,有不少市民指出,近年示威人士及違例駕駛者以粗言穢語侮辱及挑釁警務人員的事件時有發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當局可引用哪些法例條文對侮辱執勤中警務人員的人士提出檢控;過去三年的檢控和定罪數字,以及被定罪人士被判處的懲罰分別為何;被定罪人士是否包括參與二○一四年佔領行動或去年二月旺角暴亂事件的示威人士; (二)有否研究外國有關侮辱公職人員罪行的法例及近年的執法情況;若有,詳情為何,以及會否將研究結果公開,以加深公眾對有關問題的了解,為日後的立法討論提供基礎;及 (三)鑑於《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和《生死登記條例》訂有條文,禁止任何人辱罵有關的公職人員,當局會否參考該等條文,訂立禁止侮辱警務人員及其他公職人員的行為的專項法例;若否,當局如何防止該等行為越趨猖獗? 答覆: 主席:   就葛珮帆議員的提問,經諮詢公務員事務局後,我綜合回覆如下:   香港是一個法治的社會。法律訂明甚麼行為超越社會規範,而破壞法律便應受到制裁。體現法治除了需要有完備的法律條文和有效執法外,更需要人人有守法意識,身體力行。公職人員,包括紀律部隊及非紀律人員履行職責,是為了保障香港社會整體利益和市民應享有的權利,絕非為了一己私利,也絕非故意刁難市民。   一直以來,執法的公職人員皆以專業、中立的態度依法履行職責,克盡己任,為市民服務。他們理應受到尊重,不應受到言語或行為上的侮辱。然而,近年公職人員在執法時被市民任意辱罵、挑釁甚至發生肢體碰撞等事件時有發生,大大增加公職人員面對的工作壓力和執行職務的難度,打擊他們的士氣和服務社會的熱忱。凡此種種,絕非香港之福。   現時,如果有人抗拒、阻礙或襲擊執法的公職人員,當局可根據實際情況引用相關法例作出檢控。例如《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23條訂明,任何人抗拒或阻礙依法執行公務,或獲合法授權或合法受僱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或其他人執行任何公務,可處罰款1,000元及監禁六個月。由二○一四至一六年九月,共有189人因干犯有關罪行被定罪。《公安條例》(第245章)第17B條訂明,任何人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使用恐嚇性、辱罵性或侮辱性的言詞,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其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在保障警察執行職務方面,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12章)第36(b)條,任何人襲擊、抗拒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任何警務人員或在協助該警務人員的人,循簡易或公訴程序審訊定罪後,可處監禁兩年。第39條亦訂明,任何人因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循公訴程序審訊定罪後,可處監禁三年。第40條亦訂明任何人因普通襲擊而被定罪可處監禁一年。《警隊條例》(第232章)第63條亦規定,任何人襲擊或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或協助或煽惑任何人如此襲擊或抗拒,或在被要求協助該執行職責的人員時拒絕協助,或意圖妨礙或拖延達到公正的目的而提供虛假資料,以蓄意誤導或企圖誤導警務人員,循簡易程序定罪後,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至於其他紀律部隊,包括入境事務處、香港海關及消防處皆有法律條文訂明,任何人如對執行職責而行事的部隊成員予以襲擊、抗拒或阻撓等,即屬犯罪,可罰款2,000元至監禁六個月不等。   雖然現時有些法例,包括《香港鐵路附例》(第556B章)、《醫院管理局附例》(第113A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374D章)、《機場管理局附例》(第483A章)、《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等禁止任何人在某些指定地點,如鐵路處所、醫院、公共車輛、機場、公園、體育場以及泳灘等地方辱罵他人、或使用不良、具冒犯性、令人反感或煩擾的語言,妨礙他人或使人不快,但針對議員關注的禁止侮辱執法公職人員的法例,涵蓋面並不全面。   近日,社會就應否訂立「侮辱執法的公職人員罪」再次掀起熱烈討論。我留意到社會對於這個議題的意見分歧,甚至出現兩極化。支持立法的意見多認為現時社會人心躁動,矛盾日多,執法的公職人員面對的壓力日益沉重,政府應立法保障他們履行職務時不被任意侮辱;反對意見則為立法會令社會進一步分化,甚至限制市民的言論和表達自由,因而造成更多不必要的爭吵和衝突。   在政府方面,進行任何立法工作都要小心地作全盤考慮,包括正反意見、立法是否可以達到預期目的和效果、罪行能否有清晰界定的規管範圍、涉及的元素、有否可以接受抗辯的理由和可處的適當刑罰等。   雖然現階段政府未有計劃就侮辱執法的公職人員立法,但對於是否需要立法,我們保持開放態度,會探討可行性,並繼續細心聆聽各方意見。我們亦會搜集各地的相關法律規定和案例、執法成效及遇到的問題等資料研究。若政府有立法建議,會諮詢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   主席,我重申,執法的公職人員一向是以不偏不倚的態度服務市民,理應受到尊重。在任何情況下,任意侮辱他人的行為都是不應該的,是文明社會不接受的。我希望每個人都能理解和尊重執法的公職人員,自律守法,配合並支持他們的工作。   多謝主席。 完 2017年3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53分 文章出處:《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新聞公報》〈立法會五題:侮辱執法的公職人員〉連結為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703/22/P2017032200776.htm
Dear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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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ards,
www.ziondaily.com Administrator.
2022-04-14 14:59:42
一般查詢 2022-04-08
您好!下述文章提及的要點,懇請垂注。 人民銀行再強調虛擬貨幣不具法律地位 發改委將全面整治「挖礦」 撰文:葉琪 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通知,再次強調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並點名比特幣、以太幣等虛擬貨幣不具有法償性,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另一方,國家發改委同日亦發出通知,要求全面梳理排查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嚴禁新增項目投資建設。 人行的通知指出,近期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抬頭,擾亂經濟金融秩序,滋生賭博、非法集資、詐騙、傳銷、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通知強調,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幣、以太幣、泰達幣等虛擬貨幣具有非貨幣當局發行、使用加密技術及分布式賬戶或類似技術、以數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點,不具有法償性,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通知並稱,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一律嚴格禁止,堅決依法取締。對於開展相關非法金融活動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通過互聯網向中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同樣屬於非法金融活動。 發改委的通知就表明,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對國民經濟貢獻度低,對產業發展、科技進步等帶動作用有限,加之虛擬貨幣生產、交易環節衍生的風險愈發突出,其盲目無序發展對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節能減排帶來不利影響。通知指出,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對促進中國產業結構優化、推動節能減排、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發改委要求全面梳理排查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嚴禁新增項目投資建設,同時加快存量項目有序退出。 文章出處:《香港01》2021-09-24 連結為https://www.hk01.com/即時中國/680853/人民銀行再強調虛擬貨幣不具法律地位-發改委將全面整治-挖礦
Dear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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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ards,
www.ziondaily.com Administrator.
2022-04-14 14:57:52
一般查詢 2022-04-07
如我按 : 「雲端高速下載整段信息 (MP3)」本連結適合本地及海外人士使用。 請 按此連結 下載信息。 會出現這句 : Not Found The requested URL was not found on this server.
Dear Kit Man Erica Tang,

謝謝資訊!會繼續跟進!

Regards,
www.ziondaily.com Administrator.
2022-04-11 01:17:17
一般查詢 2022-04-07
你好 感謝您這麼快的回覆,這些步驟我之前都已經嘗試過,但還是下載不了,試過用Apps 只可以下載5分鐘的開頭講道,但以前我是可以下載整篇的信息,大約有一個半小時。 現在連word的筆記也不能下載。 因為我習慣一邊聽日晚牧師講道,一邊在加入筆記。 希望可以再看看, thanks :)
Dear Kit Man Erica Tang,

收到您的留言,已轉告有關人員跟進。謝謝!

Regards,
www.ziondaily.com Administrator.
2022-04-11 01:16:27
一般查詢 2022-04-06
我在英國, 早前還可以在網上 download最早期的主日信息, 如約翰褔音修殿節全集信息。 但自從你們更新了版面後, 便下載不到了, 可以看看和回覆嗎 ? 因為我之前收聽當作靈修之用。 thanks.
Dear Kit Man Erica Tang,

收到您的留言!會跟進修復。謝謝!

Regards,
www.ziondaily.com Administrator.
2022-04-11 01:12:45
一般查詢 2022-03-27
Hi Also how can I register with this site, inorder to write comment too?! Kindly advise.
Dear Edna Teo,

Sorry, you cannot register with this site.

Regards,
www.ziondaily.com Administrator.
2022-04-02 01:07:52
一般查詢 2022-03-27
Hi I am urgently need to learn from Ziondaily Church group , how to trade bitcoin for cash . .from Sg. Is the Sg group still operating, can I ask them to help? Their contact pls .tks very much
Dear Edna Teo,

Sorry, we cannot provide any advice on this matter.

Regards,
www.ziondaily.com Administrator.
2022-04-02 01:09:51
投稿 2022-03-12
在這裡,想與你分享一件事,榮耀神。 兩年前,我開始聽日華牧師講道,感謝神!從那時我認真學習聖經真理,並聖靈重生,亦經歷神蹟醫治。我按牧師教導實踐真理,盡力尋找付出機會。 我己在一個癌關團契事奉13年,有義工隊,內中全是熱心基督徒和傳道人,事奉癌患者及其家屬。但內中一位傳道人,反對我向病人宣講神蹟醫治,所以我沒有在那團契公開講過。 義工隊中有一位姊妹,腸癌多年,多次治療。兩日前她頭暈,送往醫院初步檢查完,發現腦內有四粒腫瘤,2粒在流血,要即做手術。聖靈感動我為她祈禱,並要我公開於義工隊whatsapp 群組中post出來。我強烈感受神要我藉此讓這些基督徒,認識神蹟醫治的真理教導。這樣,我第一次公開祈禱,吩咐撒但邪靈離開,釋放聖靈⋯⋯ 「親愛嘅天父 我哋所愛嘅姊妹 病咗。 但我只相信神你喺聖經上面嘅應許。主耶穌你話「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我必成就。」 現在我奉主耶穌基督嘅名字,去支取以賽亞書53:5 「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裡面所講嘅平安和醫治嘅應許。喺羅馬書8:1-2「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所有由撒但而來 「罪和死的律」己經被主耶穌基督「賜生命聖靈的律」所駕馭。神己經以「聖靈和能力」藉耶穌,醫好凡被魔鬼壓制而生病嘅人。 神你話「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聖靈嘅大能令主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主耶穌基督己經擁有「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佢己經將呢個杈柄交比門徒去傳天國嘅福音,就係「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我現在就奉主耶穌基督嘅名字,吩咐撒但和邪靈壓制 離開姊妹嘅身體,我奉主耶穌基督嘅名字,命令和斥責 喺 姊妹裡面嘅癌症,呢個癌病嘅生命源頭要離開。我奉主耶穌基督嘅名字,命令所有疾病嘅器官,現在即刻得着醫治。聖靈我釋放你嘅能力,進到姊妹裏面,進到呢啲患處,去完全恢復呢啲器官嘅機能。我奉主耶穌基督嘅名字,我捆綁任何欄阻嘅力量。我奉主耶穌基督嘅名字,我釋放神你嘅同在同埋你嘅愛係我哋當中,特別係姊妹丈夫和家人當中。 我咁樣嘅禱告,係奉主耶穌基督嘅名字。 Amen」 十小時後,醫院仍冇床位,亦要尋找腦科醫生負責手術,處於等候階段。此時收到其中一位義工的私訊,表達沮喪。聖靈再次感動我祈禱,於群組中post出來…… 「親愛嘅天父 感謝祢常常聽我地嘅祈禱,並且你吩咐和教導我地點祈禱。 雅各書你話「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 感謝神教導,我哋必需要以信心相信神,相信神嘅大能,相信神 凡事都能。就好似患血漏12年嘅婦人、僕人患癱瘓病嘅百夫長、抬癱子嘅四個人、兒子患病嘅迦百農大臣、生耒瞎眼嘅瞎子⋯⋯呢啲人全部都擁有一個特質,先至會病得醫治,就係神你所要嘅信心,係當聖經係聖旨咁相信嘅信心,係信到一個階段,好似亞伯拉罕,信神可以令以撒從灰燼中復活嘅信心。 神你話「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信心係唔憑眼見,我哋要好似主耶穌咁用心眼去睇,要毫冇黑暗、要在光中、要全然順服、要常與葡萄樹接連、要隨從聖靈而行。 姊妹 嘅病,亦係考驗我哋所有人嘅信心。我全然相信「在神沒有難成嘅事」。讓我哋為著 姊妹 擺上我哋「抬癱子」嘅信心,發出義人嘅禱告、認真咁認罪、代求,使我哋可以得醫治。仰望為我地信心創始成終嘅耶穌。 祈禱奉主耶穌基督嘅名字 Amen」 手術後的第三天,即今天,姊妹於群組傳來一段錄音,講述她自己病情經過。她於腦手術後視力模糊,但頭腦清晰,並説「在神凡事都能」……好感動印證禱告….神必醫治她。榮耀頌讚歸與天上嘅父神,Amen. 感謝日華牧師,百陪祝福牧師和新婦教會!
Dear Dorothy Chan,

感謝神!
謝謝您分享這榮耀神的見證,願那位姊妹已完全得著醫治,在人面前見證神的作為!
相信神繼續帶領您作祂的見證,將福音傳講和示範!
榮耀全歸予當得頌讚的神!

Regards,
www.ziondaily.com Administrator.
2022-03-14 15: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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