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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中共有 947 節經文。 這是第 61 至 70 節
以 西 結 書 43:9
現在他們當從我面前除邪淫和他們君王的屍首,我就住在他們中間直到

撒 母 耳 記 下 7:29
現在求你賜福與僕人的家,可以存在你面前。主耶和華啊,這是你所應許的。願你賜福與僕人的家!」

歷 代 志 上 17:27
現在你喜悅賜福與僕人的家,可以存在你面前。耶和華啊,你已經賜福,還要賜福到。」

但 以 理 書 4:34
日子滿足,我─尼布甲尼撒舉目望天,我的聰明復歸於我,我便稱頌至高者,讚美尊敬活到的 神。他的權柄是有的;他的國存到萬代。

彌 迦 書 4:7
我必使瘸腿的為餘剩之民,使趕到方的為強盛之民。耶和華要在錫安山作王治理他們,從今直到

但 以 理 書 2:44
當那列王在位的時候,天上的 神必另立一國,不敗壞,也不歸別國的人,卻要打碎滅絕那一切國,這國必存到

西 番 雅 書 2:9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說:我指著我的生起誓:摩押必像所多瑪,亞捫人必像蛾摩拉,都變為刺草、鹽坑、荒廢之地。我百姓所剩下的必擄掠他們;我國中所餘剩的必得著他們的地。

以 西 結 書 37:26
並且我要與他們立平安的約,作為約。我也要將他們安置在本地,使他們的人數增多,又在他們中間設立我的聖所,直到

民 數 記 18:19
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當作得的分。這是給你和你的後裔、在耶和華面前作為的鹽約(鹽即不廢壞的意思)。」

以 斯 拉 記 9:12
所以不可將你們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為你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這樣你們就可以強盛,吃這地的美物,並遺留這地給你們的子孫為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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