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祭司"
記錄中共有 1608 節經文。 這是第 31 至 40 節
利 未 記 1:9
但燔的臟腑與腿要用水洗。就要把一切全燒在壇上,當作燔,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

利 未 記 5:13
至於他在這幾件事中所犯的罪,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剩下的麵都歸與,和素一樣。」

民 數 記 5:9
以色列人一切的聖物中,所奉給的舉都要歸與

歷 代 志 下 23:18
耶何耶大派官看守耶和華的殿,是在利未人手下。這利未人是大衛分派在耶和華殿中、照摩西律法上所寫的,給耶和華獻燔,又按大衛所定的例,歡樂歌唱;

歷 代 志 下 35:8
約西亞的眾首領也樂意將犧牲給百姓和利未人;又有管理 神殿的希勒家、撒迦利亞、耶歇將羊羔二千六百隻,牛三百隻,給作逾越節的物。

利 未 記 5:16
並且他因在聖物上的差錯要償還,另外加五分之一,都給要用贖愆的公綿羊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

以 西 結 書 42:13
他對我說:「順著空地的南屋北屋,都是聖屋;親近耶和華的當在那裡吃至聖的物,也當在那裡放至聖的物,就是素、贖罪,和贖愆,因此處為聖。

利 未 記 5:18
也要照你所估定的價,從羊群中牽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來,給作贖愆。至於他誤行的那錯事,要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

利 未 記 14:31
就是他所能辦的,一隻為贖罪,一隻為燔,與素一同獻上;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

以 西 結 書 40:42
為燔牲有四張桌子,是鑿過的石頭做成的,長一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將宰殺燔牲和平安牲所用的器皿放在其上。

123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