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民"
記錄中共有 1415 節經文。 這是第 1 至 10 節
士 師 記 1:27
瑪拿西沒有趕出伯‧善和屬伯‧善鄉村的居
民,他納和屬他納鄉村的居
民,多珥和屬多珥鄉村的居
民,以伯蓮和屬以伯蓮鄉村的居
民,米吉多和屬米吉多鄉村的居
民;迦南人卻執意住在那些地方。
歷 代 志 上 17:21
世上有何
民能比你的
民以色列呢?你 神從埃及救贖他們作自己的子
民,又在你贖出來的
民面前行大而可畏的事,驅逐列邦人,顯出你的大名。
撒 母 耳 記 下 7:23
世上有何
民能比你的
民以色列呢?你從埃及救贖他們作自己的子
民,又在你贖出來的
民面前行大而可畏的事,驅逐列邦人和他們的 神,顯出你的大名。
以 西 結 書 46:10
民進入,王也要在
民中進入;
民出去,王也要一同出去。
撒 母 耳 記 上 10:24
撒母耳對眾
民說:「你們看耶和華所揀選的人,眾
民中有可比他的嗎?」眾
民就大聲歡呼說:「願王萬歲!」
尼 希 米 記 8:5
以斯拉站在眾
民以上,在眾
民眼前展開這書。他一展開,眾
民就都站起來。
列 王 紀 下 11:17
耶何耶大使王和
民與耶和華立約,作耶和華的
民;又使王與
民立約。
士 師 記 1:31
亞設沒有趕出亞柯和西頓的居
民,亞黑拉和亞革悉的居
民,黑巴、亞弗革與利合的居
民。
以 斯 帖 記 3:8
哈曼對亞哈隨魯王說:「有一種
民散居在王國各省的
民中;他們的律例與萬
民的律例不同,也不守王的律例,所以容留他們與王無益。
撒 迦 利 亞 書 11:6
耶和華說:『我不再憐恤這地的居
民,必將這
民交給各人的鄰舍和他們王的手中。他們必毀滅這地,我也不救這
民脫離他們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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