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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中共有 808 節經文。 這是第 21 至 30 節
申 命 記 4:40
我今日將他的律例曉諭你,你要遵守,使你和你的子孫可以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的地上得以長久。」

申 命 記 30:11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不是你難行的,也不是離你遠的;

箴 言 6:20
我兒,要謹守你父親的;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或譯:指教),

利 未 記 22:31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我是耶和華。

申 命 記 8:1
「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你們要謹守遵行,好叫你們存活,人數增多,且進去得耶和華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的那地。

以 斯 拉 記 7:11
祭司以斯拉是通達耶和華和賜以色列之律例的文士。亞達薛西王賜給他們諭旨,上面寫著說:

羅 馬 書 7:11
因為罪趁著機會,就藉著引誘我,並且殺了我。

羅 馬 書 7:8
然而罪趁著機會,就藉著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

詩 篇 89:31
背棄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

羅 馬 書 7:12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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