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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中共有 8387 節經文。 這是第 31 至 40 節
耶 利 米 書 24:1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將猶大王約雅敬的兒子
耶哥尼雅
和猶大的首領,並工匠、鐵匠從
耶路撒冷擄去,帶到巴比倫。這事以後,
耶和華指給我看,有兩筐無花果放
在耶和華的殿前
。
列 王 紀 下 21:4
在耶和華殿宇中築壇。耶和華曾指著這殿說:「我必立我的名在耶路撒冷。」
歷 代 志 下 33:4
在耶和華的殿宇中築壇─耶和華曾指著這殿說:「我的名必永遠在耶路撒冷。」
撒 母 耳 記 上 26:11
我在耶和華面前,萬不敢伸手害耶和華的受膏者。現在你可以將他頭旁的槍和水瓶拿來,我們就走。」
利 未 記 23:38
這是在耶和華的安息日以外,又在你們的供物和所許的願,並甘心獻給耶和華的以外。
耶 利 米 書 27:21
論到那在耶和華殿中和猶大王宮內,並耶路撒冷剩下的器皿,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
民 數 記 16:7
明日,在耶和華面前,把火盛在爐中,把香放在其上。耶和華揀選誰,誰就為聖潔。你們這利未的子孫擅自專權了!」
申 命 記 4:10
你在何烈山站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的那日,耶和華對我說:『你為我招聚百姓,我要叫他們聽見我的話,使他們存活在世的日子,可以學習敬畏我,又可以教訓兒女這樣行。』
利 未 記 4:15
會中的長老就要在耶和華面前按手在牛的頭上,將牛在耶和華面前宰了。
撒 母 耳 記 上 12:7
現在你們要站住,等我在耶和華面前對你們講論耶和華向你們和你們列祖所行一切公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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