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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中共有 2383 節經文。 這是第 71 至 80 節
歷 代 志 下 13:2
在耶路撒冷王三年。他母親名叫米該亞【又瑪迦】,是基比亞人烏列的女兒。亞比雅常與耶羅波安爭戰。

箴 言 31:22
他為自己製繡花毯子;他的衣服是細麻和紫色布的。

箴 言 31:31
願他享受操所得的;願他的工在城門口榮耀他。

約 翰 福 音 8:18
我是為自己見證,還有差我來的父也是為我見證。

使 徒 行 傳 20:28
聖靈立你們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 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或:救贖的)。

使 徒 行 傳 5:32
我們為這事見證; 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見證。

歷 代 志 上 17:22
你使以色列人你的子民,直到永遠;你─耶和華也他們的 神。

詩 篇 94:22
但耶和華向來了我的高臺;我的 神了我投靠的磐石。

出 埃 及 記 13:16
這要在你手上記號,在你額上經文,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

出 埃 及 記 13:9
這要在你手上記號,在你額上紀念,使耶和華的律法常在你口中,因為耶和華曾用大能的手將你從埃及領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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