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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中共有 10333 節經文。 這是第 61 至 70 節
以 賽 亞 書 50:8
為義的與相近;誰與爭論,可以與一同站立;誰與作對,可以就近來。

創 世 記 24:48
隨後低頭向耶和華下拜,稱頌耶和華─主人亞伯拉罕的 神;因為他引導走合式的道路,使得著主人兄弟的孫女,給主人的兒子為妻。

羅 馬 書 7:15
因為所做的,自己不明白;所願意的,並不做;所恨惡的,倒去做。

約 書 亞 記 22:28
所以們說:『日後你們對們,或對們的後人這樣說,們就可以回答說,你們看們列祖所築的壇是耶和華壇的樣式;這並不是為獻燔祭,也不是為獻別的祭,乃是為作你中間的證據。』

詩 篇 69:4
無故恨的,比頭髮還多;無理與為仇、要把剪除的,甚為強盛。沒有搶奪的,要叫償還。

瑪 拉 基 書 1:6
「藐視名的祭司啊,萬軍之耶和華對你們說:兒子尊敬父親,僕人敬畏主人;既為父親,尊敬的在哪裡呢?既為主人,敬畏的在哪裡呢?你們卻說:『們在何事上藐視你的名呢?』

啟 示 錄 21:6
他又對說:都成了!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初,是終。要將生命泉的水白白賜給那口渴的人喝。

列 王 紀 上 17:12
他說:「指著永生耶和華─你的 神起誓,沒有餅,罈內只有一把麵,瓶裡只有一點油;現在找兩根柴,回家要為兒子做餅;們吃了,死就死吧!」

出 埃 及 記 15:9
仇敵說:要追趕,要追上;要分擄物,要在他們身上稱的心願。要拔出刀來,親手殺滅他們。

撒 母 耳 記 上 17:9
他若能與戰鬥,將殺死,們就作你們的僕人;若勝了他,將他殺死,你們就作們的僕人,服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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