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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中共有 5185 節經文。 這是第 51 至 60 節
申 命 記 24:1
「人若妻以後,見他有甚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他,就可以寫休書交在他手中,打發他離開夫家。

撒 母 耳 記 上 25:43
大衛先了耶斯列人亞希暖,他們二人都作了他的妻。

歷 代 志 上 2:26
耶拉篾又一妻名叫亞他拉,是阿南的母親。

以 斯 拉 記 10:44
這些人都了外邦女子為妻,其中也有生了兒女的。

申 命 記 22:30
「人不可繼母為妻;不可掀開他父親的衣襟。」

創 世 記 25:1
亞伯拉罕又了一妻,名叫基土拉。

路 加 福 音 20:31
那七個人都過他,沒有留下孩子就死了。

提 摩 太 前 書 4:3
他們禁止嫁,又禁戒食物(或作:又叫人戒葷),就是 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謝著領受的。

路 得 記 1:4
這兩個兒子了摩押女子為妻,一個名叫俄珥巴,一個名叫路得,在那裡住了約有十年。

創 世 記 38:6
猶大為長子珥妻,名叫他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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