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寡婦"
記錄中共有 564 節經文。 這是第 61 至 70 節
馬 太 福 音 23:14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侵吞的家產,假意做很長的禱告,所以要受更重的刑罰。)

申 命 記 24:20
你打橄欖樹,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

申 命 記 24:21
你摘葡萄園的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

耶 利 米 書 18:21
故此,願你將他們的兒女交與饑荒和刀劍;願他們的妻無子,且作;又願他們的男人被死亡所滅,他們的少年人在陣上被刀擊殺。

耶 利 米 哀 歌 1:1
先前滿有人民的城,現在何竟獨坐!先前在列國中為大的,現在竟如;先前在諸省中為王后的,現在成為進貢的。

路 加 福 音 4:26
以利亞並沒有奉差往他們一個人那裡去,只奉差往西頓的撒勒法一個那裡去。

申 命 記 24:19
「你在田間收割莊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這樣,耶和華─你 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雅 各 書 1:27
在 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

申 命 記 16:11
你和你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以及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與孤兒,都要在耶和華─你 神所選擇立為他名的居所,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歡樂。

約 伯 記 31:18
(從幼年時孤兒與我同長,好像父子一樣;我從出母腹就扶助(原文是引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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