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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中共有 193 節經文。 這是第 21 至 30 節
以 西 結 書 18:9
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按誠實行事─這人是公義的,必定存活。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利 未 記 18:26
故此,你們要守我的律例。這一切可憎惡的事,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都不可行,

利 未 記 18:5
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華。

利 未 記 26:15
厭棄我的律例,厭惡我的,不遵行我一切的誡命,背棄我的約,

撒 母 耳 記 上 30:25
大衛定此為以色列的律例,從那日直到今日。

詩 篇 119:13
我用嘴唇傳揚你口中的一切

詩 篇 119:30
我揀選了忠信的道,將你的擺在我面前。

出 埃 及 記 24:3
摩西下山,將耶和華的命令都述說與百姓聽。眾百姓齊聲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都必遵行。」

申 命 記 4:14
那時耶和華又吩咐我將律例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以 西 結 書 20:11
將我的律例賜給他們,將我的指示他們;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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