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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中共有 2392 節經文。 這是第 51 至 60 節
以 斯 拉 記 9:12
所以不
可將你們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
可為你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永不
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這樣你們就
可以強盛,吃這地的美物,並遺留這地給你們的子孫永遠為業。』
羅 馬 書 13:9
像那不
可姦淫,不
可殺人,不
可偷盜,不
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申 命 記 1:17
審判的時候,不
可看人的外貌;聽訟不
可分貴賤,不
可懼怕人,因為審判是屬乎 神的。若有難斷的案件,
可以呈到我這裡,我就判斷。』
路 加 福 音 18:2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
可姦淫;不
可殺人;不
可偷盜;不
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雅 各 書 5:12
我的弟兄們,最要緊的是不
可起誓;不
可指著天起誓,也不
可指著地起誓,無論何誓都不
可起。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免得你們落在審判之下。
約 書 亞 記 6:10
約書亞吩咐百姓說:「你們不
可呼喊,不
可出聲,連一句話也不
可出你們的口,等到我吩咐你們呼喊的日子,那時才
可以呼喊。」
馬 太 福 音 19:18
他說:甚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
可殺人;不
可姦淫;不
可偷盜;不
可作假見證;
列 王 紀 下 17:35
耶和華曾與他們立約,囑咐他們說:「不
可敬
畏別神,不
可跪拜事奉他,也不
可向他獻祭。
士 師 記 7:4
耶和華對基甸說:「人還是過多;你要帶他們下到水旁,我好在那裡為你試試他們。我指點誰說:『這人
可以同你去』,他就
可以同你去;我指點誰說:『這人不
可同你去』,他就不
可同你去。」
歷 代 志 上 9:19
可拉的曾孫、以比雅撒的孫子、
可利的兒子沙龍,和他的族弟兄
可拉人都管理使用之工,並守會幕的門。他們的祖宗曾管理耶和華的營盤,又把守營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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