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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中共有 182 節經文。 這是第 1 至 10 節
歷 代 志 下 32:31
惟有一事,就是巴比倫王差遣使者來見希西家,訪問國中所現的奇事;這事 神離開他,要試驗他,好知道他心內如何。

出 埃 及 記 22:9
「兩個人的案,無論是為甚麼過犯,或是為牛,為驢,為羊,為衣裳,或是為甚麼失掉之物,有一人說:『這是我的』,兩造就要將案稟告審判官,審判官定誰有罪,誰就要加倍賠還。

以 賽 亞 書 47:9
哪知,喪子、寡居這兩事在一日轉眼之間必臨到你;正在你多行邪術、廣施符咒的時候,這兩事必全然臨到你身上。

約 書 亞 記 7:21
我在所奪的財物中看見一美好的示拿衣服,二百舍客勒銀子,一條金子重五十舍客勒,我就貪愛這些物,便拿去了。現今藏在我帳棚內的地裡,銀子在衣服底下。」

利 未 記 13:55
洗過以後,祭司要察看,那物若沒有變色,災病也沒有消散,那物就不潔淨,是透重的災病,無論正面反面,都要在火中焚燒。

利 未 記 15:20
女人在污穢之中,凡他所躺的物都為不潔淨,所坐的物也都不潔淨。

以 西 結 書 12:4
你要在白日當他們眼前帶出你的物去,好像預備擄去使用的物。到了晚上,你要在他們眼前親自出去,像被擄的人出去一樣。

利 未 記 11:35
其中已死的,若有一點掉在甚麼物上,那物就不潔淨,不拘是爐子,是鍋臺,就要打碎,都不潔淨,也必與你們不潔淨。

以 西 結 書 12:7
我就照著所吩咐的去行,白日帶出我的物,好像預備擄去使用的物。到了晚上,我用手挖通了牆。天黑的時候,就當他們眼前搭在肩頭上帶出去。

撒 母 耳 記 上 21:2
大衛回答祭司亞希米勒說:「王吩咐我一事說:『我差遣你委託你的這事,不要使人知道。』故此我已派定少年人在某處等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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