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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中共有 13498 節經文。 這是第 1 至 10 節
以 斯 拉 記 9:1
這事做完了,眾首領來見我,說:「以色列民和祭司並
利未人,沒有離絕迦南
人、赫
人、比
利洗
人、耶布斯
人、亞捫
人、摩押
人、埃及
人、亞摩
利人,仍效法這些國的民,行可憎的事。
民 數 記 3:45
「你揀選
利未人代替以色列
人所有頭生的,也取
利未人的牲畜代替以色列
人的牲畜。
利未人要歸我;我是耶和華。
尼 希 米 記 10:38
利未人取十分之一的時候,亞倫的子孫中,當有一個祭司與
利未人同在。
利未人也當從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奉到我們 神殿的屋子裡,收在庫房中。
歷 代 志 下 34:12
這些
人辦事誠實,督工的是
利未人米拉
利的子孫雅哈、俄巴底;督催的是哥轄的子孫撒迦
利亞、米書蘭;還有善於作樂的
利未人。
民 數 記 35:8
以色列
人所得的地業從中要把些城邑給
利未人;
人多的就多給,
人少的就少給;各支派要按所承受為業之地把城邑給
利未人。」
以 斯 拉 記 6:20
原來,祭司和
利未人一同自潔,無一
人不潔淨。
利未人為被擄歸回的眾
人和他們的弟兄眾祭司,並為自己宰逾越節的羊羔。
歷 代 志 下 7:6
祭司侍立,各供其職;
利未人也拿著耶和華的樂器,就是大衛王造出來、藉
利未人頌讚耶和華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祭司在眾
人面前吹號,以色列
人都站立。
民 數 記 3:12
「我從以色列
人中揀選了
利未人,代替以色列
人一切頭生的;
利未人要歸我。
尼 希 米 記 12:44
當日,派
人管理庫房,將舉祭、初熟之物和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按各城田地,照律法所定歸給祭司和
利未人的分,都收在裡頭。猶大
人因祭司和
利未人供職,就歡樂了。
歷 代 志 下 35:9
利未人的族長歌楠雅和他兩個兄弟示瑪雅、拿坦業,與哈沙比雅、耶
利、約撒拔將羊羔五千隻,牛五百隻,給
利未人作逾越節的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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