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所羅門建造耶和華殿和王宮,二十年才完畢了。
[2]
以後所羅門重新修築希蘭送給他的那些城邑,使以色列人住在那裡。
[3]
所羅門往哈馬瑣巴去,攻取了那地方。
[4]
所羅門建造曠野裡的達莫,又建造哈馬所有的積貨城,
[5]
又建造上伯‧和崙、下伯‧和崙作為保障,都有牆,有門,有閂;
[6]
又建造巴拉和所有的積貨城,並屯車輛馬兵的城,與耶路撒冷、黎巴嫩,以及自己治理的全國中所願意建造的。
[7]
至於國中所剩下不屬以色列人的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
[8]
就是以色列人未曾滅絕的,所羅門挑取他們的後裔作服苦的奴僕,直到今日。
[9]
惟有以色列人,所羅門不使他們當奴僕做工,乃是作他的戰士、軍長的統領、車兵長、馬兵長。
[10]
所羅門王有二百五十督工的,監管工人。
[11]
所羅門將法老的女兒帶出大衛城,上到為他建造的宮裡;因所羅門說:「耶和華約櫃所到之處都為聖地,所以我的妻不可住在以色列王大衛的宮裡。」
[12]
所羅門在耶和華的壇上,就是在廊子前他所築的壇上,與耶和華獻燔祭;
[13]
又遵著摩西的吩咐在安息日、月朔,並一年三節,就是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獻每日所當獻的祭。
[14]
所羅門照著他父大衛所定的例,派定祭司的班次,使他們各供己事,又使利未人各盡其職,讚美耶和華,在祭司面前做每日所當做的;又派守門的按著班次看守各門,因為神人大衛是這樣吩咐的。
[15]
王所吩咐眾祭司和利未人的,無論是管府庫或辦別的事,他們都不違背。
[16]
所羅門建造耶和華的殿,從立根基直到成功的日子,工料俱備。這樣,耶和華的殿全然完畢。
[17]
那時,所羅門往以東地靠海的以旬‧迦別和以祿去。
[18]
希蘭差遣他的臣僕,將船隻和熟悉泛海的僕人送到所羅門那裡。他們同著所羅門的僕人到了俄斐,得了四百五十他連得金子,運到所羅門王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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