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他帶我回到殿門,見殿的門檻下有水往東流出(原來殿面朝東)。這水從檻下,由殿的右邊,在祭壇的南邊往下流。
[2]
他帶我出北門,又領我從外邊轉到朝東的外門,見水從右邊流出。
[3]
他手拿準繩往東出去的時候,量了一千肘,使我蹚過水,水到踝子骨。
[4]
他又量了一千肘,使我蹚過水,水就到膝;再量了一千肘,使我蹚過水,水便到腰;
[5]
又量了一千肘,水便成了河,使我不能蹚過。因為水勢漲起,成為可洑的水,不可蹚的河。
[6]
他對我說:「人子啊,你看見了甚麼?」他就帶我回到河邊。
[7]
我回到河邊的時候,見在河這邊與那邊的岸上有極多的樹木。
[8]
他對我說:「這水往東方流去,必下到亞拉巴,直到海。所發出來的水必流入鹽海,使水變甜(原文是得醫治;下同)。
[9]
這河水所到之處,凡滋生的動物都必生活,並且因這流來的水必有極多的魚,海水也變甜了。這河水所到之處,百物都必生活。
[10]
必有漁夫站在河邊,從隱‧基底直到隱‧以革蓮,都作曬(或譯:張)網之處。那魚各從其類,好像大海的魚甚多。
[11]
只是泥濘之地與窪濕之處不得治好,必為鹽地。
[12]
在河這邊與那邊的岸上必生長各類的樹木;其果可作食物,葉子不枯乾,果子不斷絕。每月必結新果子,因為這水是從聖所流出來的。樹上的果子必作食物,葉子乃為治病。」
[13]
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照地的境界,按以色列十二支派分地為業。約瑟必得兩分。
[14]
你們承受這地為業,要彼此均分;因為我曾起誓應許將這地賜與你們的列祖;這地必歸你們為業。
[15]
「地的四界乃是如此:北界從大海往希特倫,直到西達達口。
[16]
又往哈馬、比羅他、西伯蓮(西伯蓮在大馬士革與哈馬兩界中間),到浩蘭邊界的哈撒‧哈提干。
[17]
這樣,境界從海邊往大馬士革地界上的哈薩‧以難,北邊以哈馬地為界。這是北界。
[18]
東界在浩蘭、大馬士革、基列,和以色列地的中間,就是約旦河。你們要從北界量到東海。這是東界。
[19]
南界是從他瑪到米利巴‧加低斯的水,延到埃及小河,直到大海。這是南界。
[20]
「西界就是大海,從南界直到哈馬口對面之地。這是西界。
[21]
「你們要按著以色列的支派彼此分這地。
[22]
要拈鬮分這地為業,歸與自己和你們中間寄居的外人,就是在你們中間生養兒女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們如同以色列人中所生的一樣;他們在以色列支派中要與你們同得地業。
[23]
外人寄居在哪支派中,你們就在那裡分給他地業。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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