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 神的。凡掌權的都是 神所命的。
[2]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 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
[4]
因為他是 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 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5]
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
[6]
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 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
[7]
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
[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9]
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10]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11]
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
[12]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
[13]
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
[14]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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