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2]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3]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4]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5]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6]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7]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 神為仇;因為不服 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8]
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 神的喜歡。
[9]
如果 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10]
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11]
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12]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
[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14]
因為凡被 神的靈引導的,都是 神的兒子。
[15]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16]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 神的兒女;
[17]
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 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18]
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
[19]
受造之物切望等候 神的眾子顯出來。
[20]
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
[21]
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享:原文是入) 神兒女自由的榮耀。
[22]
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
[23]
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
[24]
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有古卷作:人所看見的何必再盼望呢)?
[25]
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
[26]
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
[27]
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 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
[28]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 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29]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30]
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31]
既是這樣,還有甚麼說的呢? 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
[32]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
[33]
誰能控告 神所揀選的人呢?有 神稱他們為義了(或作:是稱他們為義的 神嗎)
[34]
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 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有基督....或譯:是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 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的基督耶穌嗎)
[35]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
[36]
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
[37]
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
[38]
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
[39]
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 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

上一章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