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過了些日子,到割麥子的時候,參孫帶著一隻山羊羔去看他的妻,說:「我要進內室見我的妻。」他岳父不容他進去,
[2]
說:「我估定你是極其恨他,因此我將他給了你的陪伴。他的妹子不是比他還美麗嗎?你可以娶來代替他吧!」
[3]
參孫說:「這回我加害於非利士人不算有罪。」
[4]
於是參孫去捉了三百隻狐狸(或譯:野狗),將狐狸尾巴一對一對地捆上,將火把捆在兩條尾巴中間,
[5]
點著火把,就放狐狸進入非利士人站著的禾稼,將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並橄欖園盡都燒了。
[6]
非利士人說:「這事是誰做的呢?」有人說:「是亭拿人的女婿參孫,因為他岳父將他的妻給了他的陪伴。」於是非利士人上去,用火燒了婦人和他的父親。
[7]
參孫對非利士人說:「你們既然這樣行,我必向你們報仇才肯罷休。」
[8]
參孫就大大擊殺他們,連腿帶腰都砍斷了。他便下去,住在以坦磐的穴內。
[9]
非利士人上去安營在猶大,布散在利希。
[10]
猶大人說:「你們為何上來攻擊我們呢?」他們說:「我們上來是要捆綁參孫;他向我們怎樣行,我們也要向他怎樣行。」
[11]
於是有三千猶大人下到以坦磐的穴內,對參孫說:「非利士人轄制我們,你不知道麼?你向我們行的是甚麼事呢?」他回答說:「他們向我怎樣行,我也要向他們怎樣行。」
[12]
猶大人對他說:「我們下來是要捆綁你,將你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參孫說:「你們要向我起誓,應承你們自己不害死我。」
[13]
他們說:「我們斷不殺你,只要將你捆綁交在非利士人手中。」於是用兩條新繩捆綁參孫,將他從以坦磐帶上去。
[14]
參孫到了利希,非利士人都迎著喧嚷。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臂上的繩就像火燒的麻一樣,他的綁繩都從他手上脫落下來。
[15]
他見一塊未乾的驢腮骨,就伸手拾起來,用以擊殺一千人。
[16]
參孫說:我用驢腮骨殺人成堆,用驢腮骨殺了一千人。
[17]
說完這話,就把那腮骨從手裡拋出去了。那地便叫拉末‧利希。
[18]
參孫甚覺口渴,就求告耶和華說:「你既藉僕人的手施行這麼大的拯救,豈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禮的人手中呢?」
[19]
 神就使利希的窪處裂開,有水從其中湧出來。參孫喝了,精神復原;因此那泉名叫隱‧哈歌利,那泉直到今日還在利希。
[20]
當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的時候,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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