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 代 志 下 9:1
示巴 7614 女王 4436 聽見 8085 , 8804 # 853 所羅門 8010 的名聲 8088 , 就來 935 , 8799 到耶路撒冷 9002 , 3389 , 要用難解的話 9002 , 2420 試問 9001 , 5254 , 8763 # 853 所羅門 8010 ; 跟隨他的人 9002 , 2428 甚 3966 多 3515 , 又有駱駝 1581 馱著 5375 , 8802 香料 1314 、 寶 3368 石 68 , 和許多 9001 , 7230 金子 2091 。 他來 935 , 8799 見了 413 所羅門 8010 , 就把 853 心裡 5973 , 3824 所 834 有的 1961 對所羅門 5973 都 3605 說 1696 , 8762 出來。 2 Chronicles 9:1 And when the queen 4436 of Sheba 7614 heard 8085 , 8804 of the fame 8088 of Solomon 8010 , she came 935 , 8799 to prove 5254 , 8763 Solomon 8010 with hard questions 2420 at Jerusalem 3389 , with a very 3966 great 3515 company 2428 , and camels 1581 that bare 5375 , 8802 spices 1314 , and gold 2091 in abundance 7230 , and precious 3368 stones 68 : and when she was come 935 , 8799 to Solomon 8010 , she communed 1696 , 8762 with him of all that was in her heart 3824 . 詞語解釋
彙編索引
希伯來詞彙 #07999 的意思
字根型; TWOT - 24 01c; 動詞 AV - pay 19, peace 11, recompense 11, reward 10, render 9, restore 8, repay 7, perform 7, good 6, end 4, requite 4, restitution 4, finished 3, again 3, amends 1, full 1, misc 8; 116 1) 締結和平之約, 在和平中 1a) (Qal) 1a1) 在和平中 1a2) 和平的人(分詞) 1b) (Pual) 在和平之約中的人(分詞) 1c) (Hiphil) 1c1) 使與...和好 1c2) 使和平 1d) (Hophal) 安然居住 2) 完滿, 和諧 2a) (Qal) 2a1) 完滿, 完成, 終結 2a2) 和諧, 無傷 2b) (Piel) 2b1) 完滿, 完成 2b2) 使安全 2b3) 使整全或完好, 修復, 補償 2b4) 使完好, 償付 2b5) 報仇, 賠償, 報答 2c) (Pual) 2c1) 被完成 2c2) 賠還, 回報 2d) (Hiphil) 2d1) 完成, 履行 2d2) 使完結
希伯來詞彙 #07999 在聖經原文中出現的地方
創 世 記 44:4 他們出城走了不遠,約瑟對家宰說:「起來,追那些人去,追上了就對他們說:『你們為甚麼以惡報7999, 8765善呢? 出 埃 及 記 21:34 井主要拿錢賠還7999, 8762本主人,死牲畜要歸自己。 出 埃 及 記 21:36 人若知道這牛素來是觸人的,主人竟不把牛拴著,他必要7999, 8763以7999, 8762牛還牛,死牛要歸自己。」 出 埃 及 記 22:1 「人若偷牛或羊,無論是宰了,是賣了,他就要以7999, 8762五牛賠一牛,四羊賠一羊。 出 埃 及 記 22:3 若太陽已經出來,就為他有流血的罪。賊若被拿,總要7999, 8763賠還7999, 8762。若他一無所有,就要被賣,頂他所偷的物。 出 埃 及 記 22:4 若他所偷的,或牛,或驢,或羊,仍在他手下存活,他就要加倍賠還7999, 8762。 出 埃 及 記 22:5 「人若在田間或在葡萄園裡放牲畜,任憑牲畜上別人的田裡去吃,就必拿自己田間上好的和葡萄園上好的賠還7999, 8762。 出 埃 及 記 22:6 「若點火焚燒荊棘,以致將別人堆積的禾捆,站著的禾稼,或是田園,都燒盡了,那點火的必要7999, 8763賠還7999, 8762。 出 埃 及 記 22:7 「人若將銀錢或家具交付鄰舍看守,這物從那人的家被偷去,若把賊找到了,賊要加倍賠還7999, 8762; 出 埃 及 記 22:9 「兩個人的案件,無論是為甚麼過犯,或是為牛,為驢,為羊,為衣裳,或是為甚麼失掉之物,有一人說:『這是我的』,兩造就要將案件稟告審判官,審判官定誰有罪,誰就要加倍賠還7999, 8762。 出 埃 及 記 22:11 那看守的人要憑著耶和華起誓,手裡未曾拿鄰舍的物,本主就要罷休,看守的人不必賠還7999, 8762。 出 埃 及 記 22:12 牲畜若從看守的那裡被偷去,他就要賠還7999, 8762本主; 出 埃 及 記 22:13 若被野獸撕碎,看守的要帶來當作證據,所撕的不必賠還7999, 8762。 出 埃 及 記 22:14 「人若向鄰舍借甚麼,所借的或受傷,或死,本主沒有同在一處,借的人總要7999, 8763賠還7999, 8762; 出 埃 及 記 22:15 若本主同在一處,他就不必賠還7999, 8762;若是雇的,也不必賠還,本是為雇價來的。」 利 未 記 5:16 並且他因在聖物上的差錯要償還7999, 8762,另外加五分之一,都給祭司。祭司要用贖愆祭的公綿羊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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