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 利 米 書 4:1
耶和華 3068 說 5002 , 8803 : 以色列 3478 啊, 你若 518 回來 7725 , 8799 歸 7725 , 8799 向我 413 , 若 518 從我眼前 4480 , 6440 除掉 5493 , 8686 你可憎的偶像 8251 , 你就不 3808 被遷移 5110 , 8799 。 Jeremiah 4:1 If thou wilt return 7725 , 8799 , O Israel 3478 , saith 5002 , 8803 the LORD 3068 , return 7725 , 8799 unto me: and if thou wilt put away 5493 , 8686 thine abominations 8251 out of my sight 6440 , then shalt thou not remove 5110 , 8799 . 詞語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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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詞彙 #3808 的意思
基本質詞; TWOT - 1 064; 副詞 AV - not, no, none, nay, never, neither, ere, otherwise, before; 76 1) 不, 無 1a) 不 (與動詞合用 - 絕對禁止) 1b) 不 (與修飾字合用 - 否定) 1c) 無物 (質詞/作名詞用) 1d) 沒有 (與與助詞合用) 1e) 之前 (關於時間)
希伯來詞彙 #3808 在聖經原文中出現的地方
利 未 記 21:4 祭司既在民中為首,就不可3808從俗沾染自己。 利 未 記 21:5 不可3808使頭光禿;不可3808剃除鬍鬚的周圍,也不可3808用刀劃身。 利 未 記 21:6 要歸 神為聖,不可3808褻瀆 神的名;因為耶和華的火祭,就是 神的食物,是他們獻的,所以他們要成為聖。 利 未 記 21:7 不可3808娶妓女或被污的女人為妻,也不可3808娶被休的婦人為妻,因為祭司是歸 神為聖。 利 未 記 21:10 「在弟兄中作大祭司、頭上倒了膏油、又承接聖職,穿了聖衣的,不可3808蓬頭散髮,也不可3808撕裂衣服。 利 未 記 21:11 不可3808挨近死屍,也不可3808為父母沾染自己。 利 未 記 21:12 不可3808出聖所,也不可3808褻瀆 神的聖所,因為 神膏油的冠冕在他頭上。我是耶和華。 利 未 記 21:14 寡婦或是被休的婦人,或是被污為妓的女人,都不可3808娶;只可娶本民中的處女為妻。 利 未 記 21:15 不可3808在民中辱沒他的兒女,因為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 利 未 記 21:17 「你告訴亞倫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3808近前來獻他 神的食物。 利 未 記 21:18 因為凡有殘疾的#3808,無論是瞎眼的、瘸腿的、塌鼻子的、肢體有餘的、 利 未 記 21:21 祭司亞倫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3808近前來,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他有殘疾,不可3808近前來獻 神的食物。 利 未 記 21:23 但不可3808進到幔子前,也不可3808就近壇前;因為3808他有殘疾,免得3808褻瀆我的聖所。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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