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聖經
舊約
新約
創 世 記
出 埃 及 記
利 未 記
民 數 記
申 命 記
約 書 亞 記
士 師 記
路 得 記
撒 母 耳 記 上
撒 母 耳 記 下
列 王 紀 上
列 王 紀 下
歷 代 志 上
歷 代 志 下
以 斯 拉 記
尼 希 米 記
以 斯 帖 記
約 伯 記
詩 篇
箴 言
傳 道 書
雅 歌
以 賽 亞 書
耶 利 米 書
耶 利 米 哀 歌
以 西 結 書
但 以 理 書
何 西 阿 書
約 珥 書
阿 摩 司 書
俄 巴 底 亞 書
約 拿 書
彌 迦 書
那 鴻 書
哈 巴 谷 書
西 番 雅 書
哈 該 書
撒 迦 利 亞 書
瑪 拉 基 書
馬 太 福 音
馬 可 福 音
路 加 福 音
約 翰 福 音
使 徒 行 傳
羅 馬 書
哥 林 多 前 書
哥 林 多 後 書
加 拉 太 書
以 弗 所 書
腓 立 比 書
歌 羅 西 書
帖撒羅尼迦前書
帖撒羅尼迦後書
提 摩 太 前 書
提 摩 太 後 書
提 多 書
腓 利 門 書
希 伯 來 書
雅 各 書
彼 得 前 書
彼 得 後 書
約 翰 一 書
約 翰 二 書
約 翰 三 書
猶 大 書
啟 示 錄
搜尋 "為妻"
記錄中共有
6896
節經文。 這是第 61 至 70 節
尼 希 米 記 13:23
那些日子,我也見猶大人娶了亞實突、亞捫、摩押的女子
為
妻
。
創 世 記 29:28
雅各就如此行。滿了利亞的七日,拉班便將女兒拉結給雅各
為
妻
。
列 王 紀 上 2:21
拔示巴說:「求你將書念的女子亞比煞賜給你哥哥亞多尼雅
為
妻
。」
列 王 紀 上 4:15
在拿弗他利有亞希瑪斯,他也娶了所羅門的一個女兒巴實抹
為
妻
;
士 師 記 21:1
以色列人在米斯巴曾起誓說:「我們都不將女兒給便雅憫人
為
妻
。」
列 王 紀 上 11:19
哈達在法老面前大蒙恩惠,以致法老將王后答比匿的妹子賜他
為
妻
。
士 師 記 21:23
於是便雅憫人照樣而行,按著他們的數目從跳舞的女子中搶去
為
妻
,就回自己的地業去,又重修城邑居住。
出 埃 及 記 22:16
「人若引誘沒有受聘的處女,與他行淫,他總要交出聘禮,娶他
為
妻
。
申 命 記 24:3
後夫若恨惡他,寫休書交在他手中,打發他離開夫家,或是娶他
為
妻
的後夫死了,
創 世 記 28:1
以撒叫了雅各來,給他祝福,並囑咐他說:「你不要娶迦南的女子
為
妻
。
4
5
6
7
8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