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要將火祭"
記錄中共有 1634 節經文。 這是第 21 至 30 節
約 伯 記 15:30
他不得出離黑暗。
火焰
要將他的枝子燒乾;因 神口中的氣,他
要滅亡(原文是走去)。
利 未 記 13:33
那人就
要剃去鬚髮,但他不可剃頭疥之處。
祭司
要將那長頭疥的,再關鎖七天。
利 未 記 14:11
行潔淨之禮的
祭司
要將那求潔淨的人和這些東西安置在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
民 數 記 6:17
也
要把那隻公羊和那筐無酵餅獻給耶和華作平安
祭,又
要將同獻的素
祭和奠
祭獻上。
利 未 記 13:5
第七天,
祭司
要察看他,若看災病止住了,沒有在皮上發散,
祭司還
要將他關鎖七天。
利 未 記 27:23
祭司就
要將你所估的價值給他推算到禧年。當日,他
要以你所估的價銀為聖,歸給耶和華。
利 未 記 13:4
若
火斑在他肉皮上是白的,現象不深於皮,其上的毛也沒有變白,
祭司就
要將有災病的人關鎖七天。
利 未 記 13:28
火斑若在原處止住,沒有在皮上發散,乃是發暗,是起的
火毒,
祭司
要定他為潔淨,不過是
火毒的痕跡。
馬 可 福 音 10:33
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
將要被交給
祭司長和文士,他們
要定他死罪,交給外邦人。
申 命 記 5:25
現在這大
火將要燒滅我們,我們何必冒死呢?若再聽見耶和華─我們 神的聲音就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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